周易上經需傳第二


☵☰乾下坎上,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 正義曰:此需卦繇辭也。需者待也,物初蒙稚,待養而成,无信即不立,所待唯信也,故云需有孚,言需之為體唯有信也。光亨貞吉者,若能有信即需道光明,物得亨通,于正則吉,故云光亨貞吉也。利涉大川者,以剛健而進即不患於險,乾德乃亨,故云利涉大川。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謂五也,位乎天位,用其中正,以此待物,需道畢矣,故光亨貞吉。利涉大川,往有功也。乾德獲進,往輒亨也。

  • 正義曰:此釋需卦繇辭。需須也險在前者,釋需卦之名也是需待之義,故云需須也。險在前,釋所以需待由險難在前,故有待乃進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者,解需道所以得亨由乾之剛健,前雖遇險而不被陷滯,是其需待之義不有困窮矣,故得光亨貞吉,由乾之德也。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者,此疊出需卦繇辭然後釋之也,言此需體非但得乾之剛彊而不陷,又由中正之力也,以九五居乎天子之位,又以陽居陽,正而得中,故能有信光明亨通而貞吉也。剛健而不陷只由二象之德,位乎天位以正中是九五之德也,凡卦之為體或直取象而為卦德者,或直取爻而為卦德者,或以兼象兼爻而為卦德者,此卦之例是也。利涉大川往有功者,釋利涉大川之義,以乾剛健故行險有功也。
  • 注謂五至貞吉。正義曰:需道畢矣者,凡需待之義先須於信,後乃光明亨通於物而貞吉,能備此事是須道終畢,五即居於天位,以陽居尊,中則不偏,正則无邪,以此待物即所為皆成,故須道畢矣。
  • 注乾德至輒亨也。正義曰:前云剛健而不陷,此云往有功,剛健即乾也故乾德獲進,往而有功即是往輒亨通也。此雖釋利涉大川,兼釋上光亨之義,由是光亨乃得利涉大川,故於利涉大川乃明亨也。

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童蒙已發,盛德光亨,飲食宴樂,其在茲乎。

  • 正義曰:坎既為險又為雨,今不言險雨者,此象不取險難之義也,故不云險也,雨是已下之物,不是須待之義,故不云雨也。不言天上有雲而言雲上於天者,若是天上有雲,无以見欲雨之義,故云雲上於天。若言雲上於天是天之欲雨,待時而落,所以明。天惠將施而盛德又亨,故君子於此之時以飲食宴樂

初九,需于郊,利用恆,无咎。居需之時,最遠於難,能抑其進以遠險待時,雖不應幾,可以保常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无咎,未失常也。

  • 正義曰:但難在於坎,初九去難既遠,故待時在于郊,者是境上之地,亦去水遠也。利用恆无咎者,恆,常也,遠難待時以避其害,故宜利保守其常。所以无咎,猶不能見幾速進,但得无咎而已。象曰不犯難行者,去難既遠,故不犯難而行。未失常者,不敢速進,遠難待時,是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轉近於難,故曰需于沙也。不至致寇,故曰小有言也。近不逼難,遠不後時,履健居中,以待其會,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 正義曰:是水傍之地,去水漸近,待時于沙故難稍近。雖未致寇,而小有言以相責讓。近不逼難,遠不後時,但履健居中以待要會,雖小有責讓之言而終得其吉也。象曰需于沙衍在中者,衍謂寬衍,去難雖近,猶未逼于難而寬衍在其中也,故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以剛逼難,欲進其道,所以招寇而致敵也。猶有須焉,不陷其剛,寇之來也,自我所招,敬慎防備,可以不敗。

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 正義曰:者水傍之地,泥溺之處,逼近於難。欲進其道,難必害己,故致寇至。猶且遲疑而需待時,雖即有寇至,亦未為禍敗也。象曰災在外者,釋需于泥之義,言為需雖復在泥,泥猶居水之外,即災在身外之義,未陷其剛之義,故可用需以免。自我致寇敬慎不敗者,自,由也,由我欲進而致寇來,己若敬慎則不有禍敗。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凡稱血者陰陽相傷者也,陰陽相近而不相得,陽欲進而陰塞之則相害也。穴者陰之路也,處坎之始,居穴者也,九三剛進,四不能距,見侵則辟,順以聽命者也,故曰需于血出自穴也。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 正義曰:需于血者,謂陰陽相傷故有血也,九三之陽而欲上進,此六四之陰而塞其路,兩相妨害故稱血,言待時于血,猶待時於難中也。出自穴者,穴即陰之路也,而處坎之始,是居穴者也,三來逼己,四不能距,故出此所居之穴以避之。但順以聽命而得免咎也,故象云需于血順以聽命也。
  • 注凡稱血者至自穴也。正義曰:凡稱血者陰陽相傷者也,即坤之上六「其血玄黃」是也。穴者陰之路也者,凡孔穴穿道皆是幽隱,故云陰之路也。處坎之始居穴者,坎是坎險,若處坎之上即是出穴者也,處坎之始是居穴者也。但易含萬象,此六四一爻若以戰鬭言之,其出則為血也,若以居處言之,其處則為穴也,穴之與血各隨事義也。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需之所須以待達也,已得天位,暢其中正,无所復須,故酒食而已,獲貞吉也。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 正義曰:需于酒食貞吉者,五既為需之主,已得天位,无所復需,但以需待酒食以遞相宴樂而得貞吉。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者,釋酒食貞吉之義,言九五居中得正,需道亨通,上下无事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六四所以出自穴者,以不與三相得而塞其路,不辟則害,故不得不出自穴而辟之也,至於上六處卦之終,非塞路者也,與三為應,三來之己,乃為己援,故无畏害之辟而乃有入穴之固也。三陽所以不敢進者,須難之終也,難終則至,不待召也,己居難終,故自來也。處无位之地,以一陰而為三陽之主,故必敬之而後終吉。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處无位之地,不當位者也,敬之則得終吉,故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 正義曰:上六入于穴者,上六陰爻,故亦稱穴也,上六與三相應,三來之己,不為禍害乃得為己援助,故上六无所畏忌乃入于穴而居也。有不速之客三人來者,速,召也,不須召喚之客有三人自來,三人謂初九、九二、九三,此三陽務欲前進,但畏于險難不能前進,其難既通,三陽務欲上升,不須召喚而自來,故云有不速之客三人來也。敬之終吉者,上六居无位之地,以一陰而為三陽之主,不可怠慢,故須恭敬此三陽乃得終吉。象曰雖不當位未大失者,釋敬之終吉之義,言己雖不當位,而以一陰為三陽之主,若不敬之則有凶害,今由己能敬之,雖不當位亦未有大失,言初時雖有小失,終久乃獲吉,故云未大失也。且需之一卦須待難通,其於六爻皆假他物之象以明人事,待通而亨,須待之義。且凡人萬事,或有去難遠近須出須處,法此六爻即萬事盡矣,不可皆以人事曲細比之,易之諸爻之例並皆倣此。

☰☵坎下乾上,有孚,窒惕中吉,窒謂窒塞也,皆惕然後可以獲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 正義曰:訟有孚窒惕中吉者,窒,塞也,惕,懼也,凡訟者,物有不和情相乖爭而致其訟。凡訟之體不可妄興,必有信實。被物止塞而能惕懼,中道而止乃得吉也。終凶者,訟不可長,若終竟訟事,雖復窒惕亦有凶也。利見大人者,物既有訟,須大人決之,故利見大人也。不利涉大川者,以訟不可長,若以訟而往涉危難,必有禍患,故不利涉大川。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凡不和而訟,无施而可,涉難特甚焉,唯有信而見塞懼者乃可以得吉也,猶復不可終,中乃吉也,不閉其源使訟不至,雖每不枉而訟至終竟,此亦凶矣,故雖復有信而見塞懼,猶不可以為終也,故曰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也。无善聽者,雖有其實何由得明,而令有信塞懼者得其中吉,必有善聽之主焉,其在二乎,以剛而來,正夫群小,斷不失中,應斯任也。

  • 正義曰:此釋繇辭之義。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者,上剛即乾也,下險即坎也,猶人意懷險惡,性又剛健,所以訟也,此二句因卦之象以顯有訟之所由。案上「需,須也」以釋卦之名,此訟卦不釋訟名者,訟義可知故不釋也,諸卦其名難者則釋之,其名易者則不釋之,他皆倣此。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者,先疊出訟之繇辭,以剛來而得中者釋所以訟得其有孚窒惕中吉者,言由九二之剛來向下體而處下卦之中,為訟之主而聽斷獄訟,故訟者得其有孚窒惕中吉也。終凶訟不可成者,釋終凶之義,以爭訟之事不可使成故終凶也。利見大人尚中正者,釋利見大人之義,所以於訟之時利見此大人者,以時方鬭爭,貴尚居中得正之主而聽斷之。不利涉大川入于淵者,釋不利涉大川之義,若以訟事往涉于川,即必隊于深淵而陷于難也。
  • 注凡不和至應斯任。正義曰:无施而可者,言若性好不和,又與人鬭訟,即无處施設而可也,言所往之處皆不可也。涉難特甚焉者,言好訟之人習常施為已自不可,若更以訟涉難,其不可特甚焉,故云涉難特甚焉。中乃吉者,謂此訟事以中途而止乃得吉也,前注云「可以獲中吉」謂獲中止之吉。不閉其源使訟不至者,若能謙虛退讓與物不競,即此是閉塞訟之根源使訟不至也,今不能如此是不閉塞訟源使訟得至也。雖每不枉而訟至終竟者,謂雖每訴訟陳其道理,不有枉曲,而訟至終竟,此亦凶矣。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无訟乎」,无訟在於謀始,謀始在於作制,契之不明,訟之所以生也,物有其分,職不相濫,爭何由興,訟之所以起,契之過也,故有德司契而不責於人。

  • 正義曰:天道西轉,水流東注,是天與水相違而行,相違而行象人彼此兩相乖戾,故致訟也,不云水與天違行者,凡訟之所起必剛健在先以為訟始,故云天與水違行也。君子以作事謀始者,物既有訟,言君子當防此訟源,凡欲興作其事,先須謀慮其始,若初始分職分明不相干涉,即終无所訟也。
  • 注聽訟至不責於人。正義曰:訟之所以起契之過者,凡鬭訟之起只由初時契要之過,謂作契要不分明。有德司契者,言上之有德司主契要而能使分明以斷於下,亦不須責在下之人有爭訟也,「有德司契」之文出老子經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處訟之始,訟不可終,故不永所事然後乃吉。凡陽唱而陰和,陰非先唱者也,四召而應,見犯乃訟,處訟之始,不為訟先,雖不能不訟,而了訟必辯明矣。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 正義曰:不永所事者,永,長也,不可長久為鬭訟之事,以訟不可終也。小有言終吉者,言初六應于九四,然九四剛陽,先來非理犯己,初六陰柔,見犯乃訟,雖不能不訟,是不獲已而訟也,故小有言。以處訟之始,不為訟先,故終吉象曰訟不可長者,釋不永所事,以訟不可長,故不長此鬭爭之事。其辯明者,釋小有言,以訟必辯析分明,四雖初時犯己,己能辯訟道理分明,故初時小有言也。
  • 注處訟之始不為訟先者。正義曰:處訟之始者,始入訟境,言訟事尚微,故云處訟之始也。不為訟先者,言己是陰柔,待唱乃和,故云不為訟先也。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无眚。以剛處訟,不能下物,自下訟上,宜其不克。若能以懼歸竄其邑,乃可以免災。邑過三百,非為竄也,竄而據強,災未免也。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 正義曰:不克訟者,克,勝也,以剛處訟,不能下物,自下訟上,與五相敵,不勝其訟,言訟不得勝也。歸而逋其邑者,訟既不勝,怖懼還歸,逋竄其邑。若其邑強大則大都偶國,非逋竄之道。人三百戶无眚者,若其邑狹少,唯三百戶乃可也,三百戶者,鄭注禮記云「小國下大夫之制」,又鄭注周禮小司徒云「方十里為成,九百夫之地,溝渠城郭道路三分去其一,餘六百夫」,又以田有不易、有一易、有再易,定受田三百家,即此三百戶者一成之地也,鄭注云「不易之田歲種之,一易之田休一歲乃種,再易之地休二歲乃種,言至薄也」。苟自藏隱,不敢與五相敵則无眚災。象曰歸逋竄者,釋歸而逋邑,以訟之不勝,故退歸逋竄也。患至掇者,掇猶拾掇也,自下訟上,悖逆之道,故禍患來至,若手自拾掇其物,言患必來也,故王肅云「若手拾掇物然」。
  • 注以剛至災未免也。正義曰:若能以懼歸竄其邑乃可免災者,如此注意,則經稱「其邑」二字連上為句,「人三百戶」合下為句。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无成。體夫柔弱以順於上,不為九二自下訟上,不見侵奪,保全其有,故得食其舊德而不失也。居爭訟之時,處兩剛之間,而皆近不相得,故曰貞厲。柔體不爭,繫應在上,眾莫能傾,故曰終吉。上壯爭勝,難可忤也,故或從王事不敢成也。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 正義曰:食舊德者,六三以陰柔順從上九,不為上九侵奪,故保全己之所有,故食其舊日之德祿位。貞厲者,貞,正也,厲,危也,居爭訟之時,處兩剛之間,故須貞正自危厲,故曰貞厲。然六三柔體不爭,係應在上,眾莫能傾,故終吉也。或從王事无成者,三應於上,上則壯而又勝,故六三或從上九之王事。不敢觸忤,无敢先成,故云无成象曰從上吉者,釋所以食舊德,以順從上九故得其吉,食舊德也。

九四,不克訟,初辯明也。復即命渝,安貞吉。處上訟下,可以改變者也,故其咎不大。若能反從本理,變前之命,安貞不犯,不失其道,為仁由己,故吉從之。

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 正義曰:不克訟者,九四既非理陵犯於初,初能分辯道理,故九四訟不勝也。復即命渝者,復,反也,即,就也,九四訟既不勝,若能反就本理,變前與初爭訟之命,能自渝變休息不與初訟,故云復即命渝。安貞吉者,既能反從本理,渝變往前爭訟之命,即得安居貞吉。象曰安貞不失者,釋復即命渝之義,以其反理變命,故得安貞之吉不失其道。
  • 注處上至吉從之。正義曰:若能反從本理者,釋復即之義,復,反也,即,從也,本理謂原本不與初訟之理,當反從此原本不爭之理,故云反從本理。變前之命者,解命渝也,渝,變也,但倒經渝字在命上,故云變前之命,前命者謂往前共初相訟之命也,今乃變之也。安貞不犯者,謂四安居貞正不復犯初,故云安貞不犯。為仁由己故吉從之者,「為仁由己」論語文,初不犯己,己莫陵於初,是為仁義之道自由於己,故云為仁由己。

九五,訟,元吉。處得尊位,為訟之主,用其中正以斷枉直,中則不過,正則不邪,剛无所溺,公无所偏,故訟元吉。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 正義曰:訟元吉者,處得尊位,中而且正,以斷獄訟,故得元吉也。象曰以中正也者,釋元吉之義,所以訟得大吉者,以九五處中而得正位,中則不有過差,正則不有邪曲,中正為德故元吉。
  • 注處得至元吉。正義曰:處得尊位為訟之主者,居九五之位,當爭訟之時,是主斷獄訟者也。然此卦之內斷獄訟之人凡有二主,案上注云「善聽之主,其在二乎」是二為主也,此注又云「為訟之主,用其中正以斷枉直」是五又為主也。一卦兩主者,凡諸卦之內如此者多矣,五是其卦尊位之主,餘爻是其卦為義之主,猶若復卦初九是復卦之主,復義在于初九也,六五亦居復之尊位,為復卦尊位之主,如此之例非一卦也,所以然者,五居尊位,猶若天子緫統萬機,與萬物為主,故諸卦皆五居尊位,諸爻則偏主一事,猶若六卿春官主禮、秋官主刑之類偏主一事,則其餘諸爻各主一事也,即六卿緫歸於天子。諸卦之爻皆以九五為尊位也,若卦由五位,五又居尊正,為一主也,若比之九五之類是也。今此訟卦二既為主,五又為主,皆有斷獄之德,其五與二爻其義同然也,故俱以為主也。案上彖辭「剛來而得中」,今九五象辭云「訟元吉,以中正」,何知彖辭剛來得中非據九五也,輔嗣必以為九二者,凡上下二象在於下象者則稱來,故賁卦云「柔來而文剛」,是離下艮上而稱柔來,今此云「剛來而得中」故知九二也。且凡云來者皆據異類而來,九二在二陰之中故稱來,九五在外卦,又三爻俱陽,不得稱來。若於爻辭之中亦有從下卦向上卦稱來也,故需上六「有不速之客三人來」謂下卦三陽來,然需上六陰爻,陽來詣之亦是往非類而稱來也。以斷枉直者,枉,曲也,凡二人來訟,必一曲一直,此九五聽訟能斷定曲直者,故云以斷枉直。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處訟之極,以剛居上,訟而得勝者也,以訟受錫,榮何可保,故終朝之閒褫帶者三也。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 正義曰:或錫之鞶帶者,上九以剛居上,是訟而得勝者也,若以謙讓蒙錫則可長保有,若因訟而得勝,雖或錫與鞶帶不可長久。終一朝之閒三被褫脫,故云終朝三褫之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者,釋終朝三褫之義,以其因訟得勝受此錫服,非德而受,亦不足可敬,故終朝之閒三被褫脫也。凡言或者,或之言有也,言或有如此故言或,則上云「或從王事无成」及坤之六三「或從王事无成」之類是也。鞶帶謂大帶也,故杜元凱桓二年傳「鞶厲旒纓」注云「鞶,大帶也」。此訟一卦及爻辭並以人事明之,唯「不利涉大川」假外物之象以喻人事。

☷☵坎下坤上,貞,丈人吉,无咎。丈人,嚴莊之稱也,為師之正,丈人乃吉也。興役動眾,无功罪也,故吉乃无咎也。

  • 正義曰:師貞丈人吉无咎者,師,眾也,貞,正也,丈人謂嚴莊尊重之人,言為師之正,唯得嚴莊丈人監臨主領乃得吉无咎,若不得丈人監臨之,眾不畏懼,不能齊眾,必有咎害。
  • 注丈人至乃无咎也。正義曰:興役動眾无功罪者,監臨師眾當以威嚴則有功勞乃得无咎,若其不以威嚴,師必无功而有其罪,故云興役動眾无功罪也。

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毒猶役也。

  • 正義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者,此釋師卦之名并明用師有功之義,但師訓既多,或訓為法,或訓為長,恐此師名取法之與長,故特明之師訓為眾也。正也,貞之為正,其義已見於此,復云貞正者,欲見齊眾必須以正,故訓貞為正也。與下文為首引之勢,故云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者,剛中謂九二,而應謂六五。行險而順者,行險謂下體坎也,而順謂上體坤也。若剛中而无應,或有應而不剛中,或行險而不柔順,皆不可行師得吉也。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者,毒猶役也,若用此諸德使役天下之眾,人必從之以得其吉,又何无功而咎責乎。自剛中以下釋丈人吉无咎也,言丈人能備此諸德也。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 正義曰:君子以容民畜眾者,言君子法此師卦容納其民畜養其眾,若為人除害使眾得寧,此則容民畜眾也,又為師之主雖尚威嚴,當赦其小過,不可純用威猛於軍師之中,亦是容民畜眾之義。所以象稱地中有水,欲見地能包水,水又眾大,是容民畜眾之象,若其不然,或當云地在水上,或云上地下水,或云水上有地,今云地中有水,蓋取容畜之義也。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為師之始,齊師者也,齊眾以律,失律則散,故師出以律。律不可失,失律而臧,何異於否,失令有功,法所不赦,故師出不以律否臧皆凶。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 正義曰:初六師出以律者,律,法也,初六為師之始,是整齊師眾者也,既齊整師眾,使師出之時當須以其法制整齊之,故云師出以律也。否臧凶者,若其失律行師,无問否之與臧皆為凶也,否謂破敗,臧謂有功。然否為破敗即是凶也,何須更云否臧凶者,本意所明雖臧亦凶,臧文既單,故以否配之,欲盛言臧凶,不可單言,故云否之與臧皆為凶也。象曰失律凶者,釋師出以律之義,言所以必須以律者,以其失律則凶,反經之文以明經義。
  • 注為師至皆凶。正義曰:為師之始齊師者也者,以師之初爻故云為師之始,在師之首,先唱發始,是齊整師眾者也。失律而臧何異於否者,若棄失法律,不奉法而行,雖有功而臧,何異於否也。失令有功法所不赦者,解何異於否之義,令則法律也,若失此法令,雖有功勞,軍法所不容赦,故云何異於否。然閫外之事將軍所裁,臨事制宜,不必皆依君命何得有功。法所不赦者,凡為師之體理非一端,量事制宜隨時進退,此則將軍所制隨時施行,若苟順私情故違君命,犯律觸法則事不可赦耳。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以剛居中而應於上,在師而得其中者也。承上之寵,為師之主,任大役重,无功則凶,故吉乃无咎也。行師得吉,莫善懷邦,邦懷眾服,錫莫重焉,故乃得成命。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 正義曰:在師中吉者,以剛居中而應於五,是在師中吉也。无咎者,承上之寵,為師之主,任大役重,无功則凶,故吉乃无咎。王三錫命者,以其有功故王三加錫命。象曰承天寵者,釋在師中吉之義也,正謂承受五之恩寵故中吉也。懷萬邦也者,以其有功能招懷萬邦,故被王三錫命也。
  • 注以剛至成命。正義曰:在師而得中者,觀注之意,以在師中為句,其吉字屬下,觀象之文「在師中吉,承天寵」者,則似吉字屬上,此吉之一字上下兼該,故注文屬下象文屬上,但象略其无咎之字,故吉屬師中也。故乃得成命者,案曲禮云「三賜不及車馬」,一命受爵,再命受服,三命受車馬,三賜三命而尊之得成,故乃得成命也。

六三,師或輿尸,凶。以陰處陽,以柔乘剛,進則无應,退无所守,以此用師,宜獲輿尸之凶。

象曰:師或輿尸,大无功也。

  • 正義曰:師或輿尸凶者,以陰處陽,以柔乘剛,進无所應,退无所守,以此用師,或有輿尸之凶。象曰大无功也者,釋輿尸之義,以其輿尸則大无功也。
  • 注以陰至之凶。正義曰:退无所守者,倒退而下,乘二之剛,己又以陰居陽,是退无所守。

六四,師左次,无咎。得位而无應,无應不可以行,得位則可以處,故左次之而无咎也。行師之法欲右背高,故左次之。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雖不能有獲,足以不失其常也。

  • 正義曰:師左次无咎者,六四得位而无應,无應不可以行,得位則可以處,故云師左次无咎,故師在高險之左以次止則无凶咎也。象曰未失常者,釋无咎之義,以其雖未有功,未失常道。
  • 注得位至故左次之。正義曰:行師之法欲右背高者,此兵法也,故漢書韓信云「兵法,欲右背山陵,前左水澤」。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處師之時,柔得尊位,陰不先唱,柔不犯物,犯而後應,往必得直,故田有禽也。物先犯己,故可以執言而无咎也。柔非軍帥,陰非剛武,故不躬行,必以授也,授不得主則眾不從,故長子帥師可也,弟子之凶固其宜也。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 正義曰:田有禽利執言者,柔得尊位,陰不先唱,柔不犯物,犯而後應,往必得直,故往即有功,猶如田中有禽而來犯苗,若往獵之則无咎過也。人之脩田非禽之所犯,王者守國非叛者所亂,禽之犯苗則可獵取,叛人亂國則可誅之,此假他象以喻人事,故利執言无咎,己不直則有咎,己今得直故可以執此言往問之而无咎也。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者,以己是柔不可為軍帥,己又是陰,身非剛武,不可以親行,故須役任長子弟子之等,若任役長子則可以帥師,若任用弟子則軍必破敗而輿尸,是為正之凶。莊氏云「長子謂九二,德長於人,弟子謂六三,德劣於物」,今案象辭云「長子帥師,以中行也」是九二居中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謂六三失位也。
  • 注往必得直。正義曰:往必得直者,見犯乃行,欲往征之則於理正直,故云往必得直。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處師之極,師之終也,大君之命,不失功也,開國承家,以寧邦也,小人勿用,非其道也。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 正義曰:大君有命者,上六處師之極,是師之終竟也,大君謂天子也,言天子爵命此上六,若其功大,使之開國為諸侯,若其功小,使之承家為卿大夫。小人勿用者,言開國承家須用君子,勿用小人也。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者,正此上六之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者,若用小人必亂邦國,故不得用小人也。

☵☷坤下坎上,吉,原筮,元永貞,无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 正義曰:比吉者,謂能相親比而得其吉。原筮元永貞无咎者,欲相親比,必能原窮其情筮決其意,唯有元大永長貞正乃得无咎,元永貞者謂兩相親比皆須永貞。不寧方來者,比是寧樂之時,若能與人親比則不寧之方皆悉歸來。後夫凶者,夫,語辭也,親比貴速,若及早而來人皆親己,故在先者吉,若在後而至者人或踈己,親比不成故後夫凶。或以夫為丈夫,謂後來之人也。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无咎,以剛中也。處比之時,將原筮以求无咎,其唯元永貞乎,夫群黨相比而不以元永貞則凶邪之道也,若不遇其主則雖永貞而猶未足免於咎也,使永貞而无咎者,其唯九五乎。不寧方來,上下應也。上下无陽以分其民,五獨處尊,莫不歸之,上下應之,既親且安,安則不安者託焉,故不寧方所以來,上下應故也。夫无者求有,有者不求所與,危者求安,安者不求所保,火有其炎,寒者附之,故己苟安焉則不寧方來矣。後夫凶,其道窮也。將合和親而獨在後,親成則誅,是以凶也。

  • 正義曰:比吉也者,釋親比為善,言相親比而得吉也。比輔也者,釋比所以得吉由比者人來相輔助也。下順從者,在下之人順從於上是相輔助也,謂眾陰順從九五也。自此以上釋比名為吉之義。原筮元永貞无咎以剛中者,釋原筮元永貞无咎之義,所以得如此者,以九五剛而處中,故使比者皆得原筮元永貞无咎也。不寧方來上下應者,釋不寧方來之義,以九五處中故上下群陰皆來應之,於此之時陰往比陽,群陰未得其所,皆未寧也。後夫凶其道窮者,釋後夫凶,他悉親比,己獨後來,比道窮困,无人與親,故其凶也,此謂上六也。
  • 注處比至九五乎。正義曰:將原筮以求无咎其唯元永貞乎者,原謂原窮比者根本,筮謂筮決求比之情,以求久長无咎,其唯元永貞乎,元,大也,永,長也,為己有大長貞正乃能原筮相親比之情,得久長而无咎,謂彼此相親比也。若不遇其主則雖永貞而猶未足免於咎者,若不逢遇明主則彼此相求比者雖各懷永貞而猶未足免離於咎,雖有永貞而无明主照察,不被上知,相親涉於朋黨,故不免咎也。使永貞而无咎者其唯九五乎者,使比者得免咎保永貞久而无咎,其唯九五乎,以九五為比之主,剛而處中,能識比者之情意,故使比者得保永貞无凶咎也。
  • 注將合至以凶也。正義曰:親成則誅者,彼此相比,皆速來為親,親道已成,己獨在後而來,眾則嫌其離貳,所以被誅而凶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萬國以比建,諸侯以比親。

  • 正義曰:建萬國親諸侯非諸侯已下之所為,故特云先王也。建萬國謂割土而封建之,親諸侯謂爵賞恩澤而親友之,萬國據其境域故曰建也,諸侯謂其君身故云親也。地上有水,猶域中有萬國使之各相親比,猶地上有水流通相潤及物,故云地上有水比也。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處比之始,為比之首者也,夫以不信為比之首則禍莫大焉,故必有孚盈缶然後乃得免比之咎,故曰有孚比之无咎也。處比之首,應不在一,心无私吝則莫不比之,著信立誠,盈溢乎質素之器則物終來无衰竭也。親乎天下,著信盈缶,應者豈一道而來,故必有它吉也。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 正義曰:有孚比之无咎者,處比之始,為比之首,若无誠信,禍莫大焉,必有誠信而相親比,終始如一,為之誠信乃得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者,身處比之首,應不在一,心无私吝,莫不比之,有此孚信盈溢質素之缶,以此待物,物皆歸向,從始至終尋常恆來,非唯一人而已,更有它人並來而得吉,故云終來有它吉也,此假外象喻人事也。
  • 應不在一心无私吝。正義曰:應不在一者,初六无應是應不在一,故心无私吝也,若心有偏應即私有愛吝也,以應不在一故心无私吝也。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處比之時,居中得位而繫應在五,不能來它,故得其自內貞吉而已。

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 正義曰:比之自內貞吉者,居中得位,係應在五,不能使它悉來,唯親比之道自在其內,獨與五應,但貞吉而已,不如初六有它吉也。象曰不自失者,釋比之自內之義,不自失其所應之偶,故云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四自外比,二為五貞,近不相得,遠則无應,所與比者皆非己親,故曰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 正義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者,言六三所比皆非己親之人,四自外比,二為五應,近不相得,遠又无應,是所欲親比皆非其親,是以悲傷也。

六四,外比之,貞吉。外比於五,履得其位,比不失賢,處不失位,故貞吉也。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 正義曰:六四上比於五,故外比也。居得其位,比不失賢,所以貞吉。凡下體為內,上體為外,六四比五故云外比也。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者,九五居中得位,故稱賢也,五在四上,四往比之,是以從上也。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為比之主而有應在二,顯比者也,比而顯之則所親者狹矣,夫无私於物,唯賢是與,則去之與來皆无失也。夫三驅之禮,禽逆來趣己則舍之,背己而走則射之,愛於來而惡於去也,故其所施常失前禽也,以顯比而居王位,用三驅之道者也,故曰王用三驅失前禽也。用其中正征討有常,伐不加邑,動必討叛,邑人无虞,故不誡也。雖不得乎大人之吉,是顯比之吉也,此可以為上之使,非為上之道。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 正義曰:五應於二,顯明比道,不能普徧相親,是比道狹也。王用三驅失前禽者,此假田獵之道以喻顯比之事,凡三驅之禮,禽向己者則舍之,背己者則射之,是失於前禽也,顯比之道,與己相應者則親之,與己不相應者則踈之,與三驅田獵愛來惡去相似,故云王用三驅失前禽也,言顯比之道似於此也。邑人不誡吉者,雖不能廣普親比,於自己相親之處不妄加討罰,所以己邑之人不須防誡而有吉也,至于邑人不誡而為吉,非是大人弘闊之道,不可為大人之身,但可為大人之使。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者,所以顯比得吉者,以所居之位正而且中,故云顯比之吉。舍逆取順失前禽也者,禽逆來向己者則舍之而不害,禽順去背己而走者則射而取之,是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者,釋邑人不誡之義,所以己邑之人不須防誡,止由在上九五之使得其中正之人,伐不加邑,動必討叛,不橫加无罪,止由在上使中也,中謂九五也,此九五雖不得為王者之身,堪為王者之使,以居中位,故云上使中也。
  • 注為比至之道。正義曰:去之與來皆无失者,若比道弘闊,不偏私於物,唯賢是親,則背己去者與來向己者皆悉親附,无所失也,言去亦不失,來亦不失。夫三驅之禮者,先儒皆云「三度驅禽而射之也,三度則已,今亦從之,去則射之」,褚氏諸儒皆以為「三面著人驅禽,必知三面者,禽唯有背己、向己、趣己,故左右及於後皆有驅之」。愛於來而惡於去者,來則舍之是愛於來也,去則射之是惡於去也。故其所施常失前禽者,言獨比所應則所比為失,如三驅所施愛來憎去則失在前禽也。用其中正征討有常伐不加邑動必討叛者,此九五居中得正,故云用其中正也,心既中正,不妄喜怒,故征伐有常也,所伐之事不加親己之邑,興師動眾,必欲討其叛逆,二以其顯比,親者伐所不加也,叛者必欲征伐也。云雖不得乎大人之吉是顯比之吉者,以象云「顯比之吉」其比狹也,若大人之吉則比道弘通也。可以為上之使非為上之道者,九五居上之位,若為行如此,身雖為王,止可為上使之人,非是為王之道,故云非為上之道。

上六,比之无首,凶。无首,後也,處卦之終,是後夫也。親道已成,无所與終,為時所棄,宜其凶也。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終也。

  • 正義曰:无首凶者,謂无能為頭首,它人皆比,己獨在後,是親比於人无能為頭首也,它人皆比,親道已成,己獨在後,眾人所棄,宜其凶也。象曰无所終者,釋比之无首,既不能為比之初首,被人所棄,故无能與之共終也。

小畜☴☰乾下巽上,亨,不能畜大,止健剛志,故行是以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 正義曰:小畜亨者,但小有所畜,唯畜九三而已,初九、九二猶剛健得行,是以剛志上得亨通,故云小畜亨也。若大畜乾在於下艮在於上,艮是陽卦,又能止物,能止此乾之剛健,所畜者大,故稱大畜。此卦則巽在於上乾在於下,巽是陰柔,性又和順,不能止畜在下之乾,唯能畜止九三,所畜狹小,故名小畜。密雲不雨者,若陽之上升,陰能畜止,兩氣相薄則為雨也,今唯能畜止九三,其氣被畜但為密雲,初九、九二猶自上通,所以不能為雨也。自我西郊者,所聚密雲由在我之西郊,去我既遠,潤澤不能行也,但聚在西郊而已。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謂六四也,成卦之義在此爻也,體无二陰以分其應,故上下應之也,既得其位而上下應之,三不能陵,小畜之義也。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密雲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小畜之勢足作密雲,乃自我西郊,未足以為雨也,何由知未能為雨?夫能為雨者,陽上薄陰,陰能固之,然後烝而為雨,今不能制初九之復道、固九二之牽復,九三更以不能復為劣也,下方尚往,施豈得行,故密雲而不能為雨,尚往故也。何以明之?夫陰能固之,然後乃雨乎,上九獨能固九三之路,故九三不可以進而輿說輻也,能固其路而安於上,故得既雨既處,若四五原作三皆能若上九之善畜則能雨明矣,故舉一卦而論之,能為小畜密雲而已。陰苟不足以固陽,則雖復至盛密雲自我西郊,故不能雨也,雨之未下即施之未行也。彖全論一卦之體,故曰密雲不雨,象各言一爻之德,故曰既雨既處也。

  • 正義曰: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者,柔得位謂六四也,以陰居陰故稱得位,此卦唯有一陰,上下諸陽皆來應之,故曰小畜,此釋小畜卦名也,言此卦之畜,六四唯畜其下九三,初九、九二猶不能擁畜,而云上下應之者,若細別而言,小畜之義唯當畜止在下三陽,猶不能畜盡,但畜九三而已,若大判而言之,上下五陽緫應六四,故云上下應之,其四雖應何妨,緫不能畜止剛健也。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者,內既剛健而外逢柔順,剛發於中,不被擁抑而志意得行,以此言之,故剛健之志乃得亨通,此釋亨也。密雲不雨尚往者,所以密雲不雨者,不能畜止諸陽,初九、九二猶得上進,陰陽氣通,所以不雨,釋密雲不雨也。自我西郊施未行者,釋自我西郊之義,所以密雲不雨從我西郊而積聚者,猶所施潤澤未得流行周徧,故不覆國都,但遠聚西郊也。然雲在國都而不雨亦是施未行也,必云在西郊者,若在國都,雨雖未落,猶有覆蔭之施,不得云施未行,今言在西郊,去施遠也。
  • 注小畜至既處。正義曰:九三更以不能復為劣者,初九既得復道,九二可牽以獲復,皆得剛健上通,則是陰不能固陽,而九三劣弱,又不能自復,則是陽不薄陰,是以皆不雨也,且小畜之義貴於上往,而九三不能自復,更為劣弱,故言九三更不能復為劣也。能固其路而安於上者,謂上九能閉固九三之道路,不被九三所陵,得安於上,所以既雨既處也。故舉一卦而論之能為小畜密雲而已者,此明卦之與爻其義別也,但卦緫二象,明上體不能閉固下體,所以密雲不能為雨,爻則止明一爻之事,上九能固九三,所以上九而有雨也。所以卦與爻其義異也,諸卦多然,若比卦云「比吉」,上六則云「比之无首凶」也,復卦云「復亨」,上六云「迷復凶」也,此皆卦之與爻義相違反,它皆倣此。

象曰: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未能行其施者,故可以懿文德而已。

  • 正義曰:君子以懿文德者,懿,美也,以於其時施未得行喻君子之人但脩美文德,待時而發。風為號令,若風行天下則施附於物,不得云施未行也,今風在天上,去物既遠,无所施及,故曰風行天上。凡大象君子所取之義,或取二卦之象而法之者,若「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取卦象包容之義,若履卦象云「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取上下尊卑之義,如此之類皆取二象,君子法以為行也,或直取卦名,因其卦義所有,君子法之須合卦義行事者,若訟卦云「君子以作事謀始」防其所訟之源,不取天與水違行之象,若小畜「君子以懿文德」不取風行天上之象,餘皆倣此。

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處乾之始,以升巽初,四為己應,不距己者也,以陽升陰,復自其道,順而无違,何所犯咎,得義之吉。

象曰:復自道,其義吉也。

  • 正義曰:處乾之始,以升巽初,四為己應,以陽升陰,反復於上,自用己道,四則順而无違,於己无咎,故云復自道何其咎吉象曰其義吉者,以陽升陰,以剛應柔,其義於理吉也。

九二,牽復,吉。處乾之中,以升巽五,五非畜極,非固己者也,雖不能若陰之不違,可牽以獲復,是以吉也。

象曰: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

  • 正義曰:牽復吉者,牽謂牽連,復謂反復,二欲往五,五非止畜之極,不閉固於己,可自牽連反復於上而得吉也。象曰牽復在中亦不自失者,既彊牽連而復在下卦之中,以其得中不被閉固,亦於己不自有失,解牽復吉也。

九三,輿說輻,夫妻反目。上為畜盛,不可牽征,以斯而進,故必說輻也。己為陽極,上為陰長,畜於陰長不能自復,方之夫妻反目之義也。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 正義曰:九三欲復而進,上九固而止之,不可以行,故車輿說其輻。夫妻反目者,上九體巽,為長女之陰,今九三之陽被長女閉固,不能自復,夫妻乖戾,故反目相視。象曰不能正室者,釋夫妻反目之義,以九三之夫不能正上九之室故反目也,此假象以喻人事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夫言血者,陽犯陰也,四乘於三,近不相得,三務於進而己隔之,將懼侵克者也,上亦惡三而能制焉,志與上合,共同斯誠,三雖逼己而不能犯,故得血去懼除保无咎也。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 正義曰:有孚血去惕出无咎者,六四居九三之上,乘陵於三,三既務進而己固之,懼三害己故有血也,畏三侵陵故惕懼也。但上九亦憎惡九三,六四與上九同志,共惡於三,三不能害己,故得其血去除,其惕出散,信能血去懼除,乃得无咎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者,釋惕出之意,所以惕出者,由己與上九同合其志,共惡於三也。
  • 注夫言至无咎也。正義曰:夫言血者陽犯陰也者,謂此卦言血陽犯陰也,夫者發語之端,非是緫凡之辭,故需六四云「需於血」,注云「凡稱血者,陰陽相傷也」,則稱血者非唯陽犯陰也。

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處得尊位,不疑於二,來而不距,二牽己攣,不為專固,有孚攣如之謂也。以陽居陽,處實者也,居盛處實而不專固,富以其鄰者也。

象曰:有孚攣如,不獨富也。

  • 正義曰:有孚攣如者,五居尊位,不疑於二,來而不距,二既牽挽而來,己又攀攣而迎接,志意合同,不有專固相逼,是有信而相牽攣也,如,語辭,非義類。富以其鄰者,五是陽爻即必富實,心不專固,故能用富以與其鄰,鄰謂二也。象曰不獨富也者,釋攣如之義,所以攀攣於二者,以其不獨自專固於富,欲分與二也。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處小畜之極,能畜者也,陽不獲亨故既雨也,剛不能侵故既處也。體巽處上,剛不敢犯,尚德者也,為陰之長,能畜剛健,德積載者也。婦制其夫,臣制其君,雖貞近危,故曰婦貞厲也。陰之盈盛莫盛於此,故曰月幾望也。滿而又進必失其道,陰疑於陽必見戰伐,雖復君子以征必凶,故曰君子征凶。

象曰: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夫處下可以征而无咎者,唯泰也則然,坤本體下,又順而弱,不能敵剛,故可以全其類征而吉也,自此以往則其進各有難矣。夫巽雖不能若艮之善畜,猶不肯為坤之順從也,故可得少進,不可盡陵也,是以初九、九二其復則可,至於九三則輿說輻也。夫大畜者畜之極也,畜而不已,畜極則通,是以其畜之盛在於四五,至于上九道乃大行,小畜積極而後乃能畜,是以四五可以進而上九說征之輻。

  • 正義曰:既雨既處者,九三欲進,己能固之,陰陽不通,故己得其雨也。既處者,三不能侵,不憂危害,故己得其處也。尚德載者,體巽處上,剛不敢犯,為陰之長,能畜止剛健,慕尚此德之積聚而運載也,故云尚德載也,言慕尚此道德之積載也。婦貞厲者,上九制九三是婦制其夫,臣制其君,雖復貞正而近危厲也。月幾望者,婦人之制夫,猶如月在望時盛極以敵日也,幾,辭也,已從上釋,故於此不復言也。君子征凶者,陰疑於陽必見戰伐,雖復君子之行而亦凶也。象曰既雨既處德積載者,釋既雨既處之義,言所以得既雨既處者,以上九道德積聚可以運載,使人慕尚,故云既雨既處也。君子征凶有所疑者,釋君子征凶之義,言所以征凶者,陰氣盛滿,被陽有所疑忌,必見戰伐,故征凶也。
  • 注處小畜至征凶。正義曰:處小畜之極能畜者也者,己處小畜盛極,是閉畜者也。陽不獲亨故既雨也者,陽若亨通則不雨也,所以卦繇辭云「小畜,亨,密雲不雨」,今九三之陽被上九所固不獲亨通,故既雨也。
  • 注夫處至征之輻。正義曰:夫巽雖不能若艮之善畜者,謂雖不能如大畜艮卦在上善畜下之乾也,巽雖不能如艮之善畜,故其畜小也。猶不肯為坤之順從者,謂猶不肯如泰卦坤在於上順從乾也。故可得少進者,謂初九、九二得前進也。不可盡陵者,九三欲陵上九,被上九所固,是不可得盡陵也。畜而不已畜極則通是以其畜之盛在于四五至于上九道乃大行者,此論大畜義也,大畜畜而不已謂之大畜,四爻、五爻是畜之盛極而不休已,畜極則通,四五畜道既極,至於上九无可所畜,故上九道乃大行,无所畜也。小畜積極而後乃能畜者,小畜之道既微,積其終極至於上九乃能畜也,謂畜九三也。是以四五可以進者,四雖畜初,五雖畜二,畜道既弱,故初二可以進。上九說征之輻者,上九畜之積極,故能說此九三征行之輻。案九三但有說輻,无征之文,而王氏言上九說征之輻者,輿之有輻可以征行,九三爻有征義,今輿輻既說則是說征之輻,因上九征凶之文,征則行也,文雖不言,於義必有。言輻者,鄭注云「謂輿下縛木,與軸相連,鉤心之木是也」,子夏傳云「輻,車劇也」。

履虎尾☰☱兌下乾上,不咥人,亨。

  • 正義曰:履虎尾不咥人亨者,履卦之義以六三為主,六三以陰柔履踐九二之剛,履危者也,猶如履虎尾,為危之甚。不咥人亨者,以六三在兌體,兌為和說而應乾剛,雖履其危而不見害,故得亨通,猶若履虎尾不見咥齧于人。此假物之象以喻人事。

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凡彖者言乎一卦之所以為主也,成卦之體在六三也,履虎尾者言其危也,三為履主,以柔履剛,履危者也。履虎尾而不見咥者,以其說而應乎乾也,乾,剛正之德者也,不以說行夫佞邪而以說應乎乾,宜其履虎尾不見咥而亨。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言五之德。

  • 正義曰:履柔履剛者,言履卦之義是柔之履剛,六三陰爻在九二陽爻之上故云柔履剛也,履謂履踐也,此釋履卦之義。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者,釋不咥人亨之義,六三在兌體,兌為和說,應於上九,上九在乾體,兌自和說應乎乾剛,以說應剛,无所見害,是以履踐虎尾不咥害於人而得亨通也,若以和說之行而應於陰柔則是邪佞之道,由以說應於剛故得吉也。剛中正履帝位者,謂九五也,以剛處中,得其正位,居九五之尊,是剛中正履帝位也。而不疚光明者,能以剛中而居帝位不有疚病,由德之光明故也。此二句贊明履卦德義之美,於經无所釋也。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 正義曰: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者,天尊在上,澤卑處下,君子法此履卦之象以分辯上下尊卑,以定正民之志意,使尊卑有序也。但此履卦名含二義,若以爻言之則在上履踐於下,六三履九二也,若以二卦上下之象言之則「履禮也」,在下以禮承事於上,此象之所言取上下二卦卑承尊之義,故云上天下澤履。但易含萬象,反覆取義,不可定為一體故也。

初九,素履,往无咎。處履之初,為履之始,履道惡華,故素乃无咎。處履以素,何往不從,必獨行其願,物无犯也。

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 正義曰:初九素履往无咎者,處履之始而用質素,故往而无咎,若不以質素則有咎也。象曰獨行願者,釋素履之往,它人尚華,己獨質素,則何咎也,故獨行所願則物无犯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履道尚謙,不憙處盈,務在致誠,惡夫外飾者也,而二以陽處陰,履於謙也,居內履中,隱顯同也,履道之美於斯為盛,故履道坦坦无險厄也,在幽而貞宜其吉。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 正義曰:履道坦坦者,坦坦,平易之貌,九二以陽處陰,履於謙退,己能謙退,故履道坦坦平易无險難也。幽人貞吉者,既无險難,故在幽隱之人守正得吉。象曰中不自亂者,釋幽人貞吉,以其居中不以危險而自亂也,既能謙退幽居,何有危險自亂之事。
  • 注履道至其吉。正義曰:履道尚謙者,言履踐之道貴尚謙退,然後乃能踐物,履又為禮,故尚謙也。居內履中隱顯同者,履道尚謙,不喜處盈,然以陽處陰,尚於謙德,居內履中,以信為道,不以居外為榮處內為屈,若居在外亦能履中謙退,隱之與顯在心齊等,故曰隱顯同也。在幽而貞宜其吉者,以其在內卦之中故云在幽也,謙而得中是貞正也,在幽能行此正故曰宜其吉。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為于大君。居履之時,以陽處陽猶曰不謙,而況以陰居陽以柔乘剛者乎,故以此為明,眇目者也,以此為行,跛足者也,以此履危,見咥者也。志在剛健,不脩所履,欲以陵武於人,為于大君,行未能免於凶而志存于五,頑之甚也。

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 正義曰:眇能視跛能履者,居履之時當須謙退,今六三以陰居陽而又失其位,以此視物,猶如眇目,自為能視,不足為明也,以此履踐,猶如跛足,自為能履,不足與之行也。履虎尾咥人凶者,以此履虎尾咥齧於人,所以凶也。武人為于大君者,行此威武加陵於人,欲自為於大君,以六三之微欲行九五之志,頑愚之甚。象曰不足以有明者,釋眇能視物,目既隆眇,假使能視,无多明也。不足以與行者,解跛能履,足既蹇跛,假使能履,行不能遠,故云不足以與行也。位不當者,釋咥人之凶,所以被咥見凶者,緣居位不當,謂以陰處陽也。志剛者,釋武人為于大君,所以陵武加人欲為大君,以其志意剛猛,以陰而處陽是志意剛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逼近至尊,以陽承陽,處多懼之地,故曰履虎尾愬愬也。然以陽居陰,以謙為本,雖處危懼,終獲其志,故終吉也。

象曰:愬愬終吉,志行也。

  • 正義曰:履虎尾愬愬者,逼近五之尊位,是履虎尾近其危也,以陽承陽,處嫌隙之地,故愬愬危懼也。終吉者,以陽居陰,意能謙退,故終得其吉也。象曰志行者,釋愬愬終吉,初雖愬愬,終得其吉,以謙志得行故終吉也。

九五,夬履,貞厲。得位處尊,以剛決正,故曰夬履貞厲也。履道惡盈而五處實,是以危。

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 正義曰:夬履者,夬者決也,得位處尊,以剛決正,履道行正故夬履也。貞厲者,厲,危也,履道惡盈,而五以陽居尊,故危厲也。象曰位正當者,釋夬履貞厲之義,所以夬履貞厲者,以其位正當,處在九五之位,不得不決斷其理,不得不有其貞厲,以位居此地故也。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禍福之祥生乎所履,處履之極,履道成矣,故可視履而考祥也。居極應說,高而不危,是其旋也,履道大成,故元吉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 正義曰:視履考祥者,祥謂徵祥,上九處履之極,履道已成,故視其所履之行善惡得失,考其禍福之徵祥。其旋元吉者,旋謂旋反也,上九處履之極,下應兌說,高而不危,是其不墜於禮而能旋反行之,禮道大成,故元吉也。象曰大有慶者,解元吉在上之義,既以元吉而在上九,是大有福慶也,以有福慶故在上元吉也。

☷☰乾下坤上,小往大來,吉,亨。

  • 正義曰:小往大來吉亨者,陰去故小往,陽長故大來,以此吉而亨通。此卦亨通之極而四德不具者,物既大通,多失其節,故不得以為元始而利貞也,所以象云「財成」「輔相」,故四德不具。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 正義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者,釋此卦小往大來吉亨名為泰也,所以得名為泰者,正由天地氣交而生養萬物,物得大通故云泰也。上下交而其志同者,此以人事象天地之交,上謂君也,下謂臣也,君臣交好故志意和同。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健則內陽,外順則外陰,內陽外陰據其象,內健外順明其性,此說泰卦之德也,陰陽言爻,健順言卦,此就卦爻釋小往大來吉亨也。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者,更就人事之中釋小往大來吉亨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泰者物大通之時也,上下大通則物失其節,故財成而輔相以左右民也。

  • 正義曰: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者,由物皆通泰則上下失節,后,君也,於此之時,君當翦財成就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者,相,助也,當輔助天地所生之宜。以左右民者,左右,助也,以助養其人也。天地之道者,謂四時也,冬寒、夏暑、春生、秋殺之道,若氣相交通則物失其節,物失其節則冬溫、夏寒、秋生、春殺,君當財節成就,使寒暑得其常,生殺依其節,此天地自然之氣故云天地之道也。天地之宜者,謂天地所生之物各有其宜,若大司徒云「其動物植物」及職方云「楊州其貢宜稻麥,雍州其貢宜黍稷」,若天氣大同則所宜相反,故人君輔助天地所宜之物,各安其性得其宜,據物言之故稱宜也。此卦言后者,以不兼公卿大夫故不云君子也,兼通諸侯故不得直言先王,欲見天子諸侯俱是南面之君,故特言后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彙,征吉。茅之為物,拔其根而相牽引者也,茹,相牽引之貌也,三陽同志,俱志在外,初為類首,己舉則從,若茅茹也。上順而應,不為違距,進皆得志,故以其類征吉。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 正義曰:拔茅茹者,初九欲往於上,九二、九三皆欲上行,己去則從,而似拔茅舉其根相牽茹也。以其彙者,彙,類也,以類相從。征吉者,征,行也,上坤而順,下應於乾,己去則納,故征行而吉。象曰志在外者,釋拔茅征吉之義,以其三陽志意皆在於外,己行則從,而似拔茅,往行而得吉。此假外物以明義也。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體健居中而用乎泰,能包含荒穢受納馮河者也。用心弘大,无所遐棄,故曰不遐遺也。无私无偏,存乎光大,故曰朋亡也。如此乃可以得尚于中行,尚猶配也,中行謂五。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 正義曰:包荒用馮河者,體健居中而用乎泰,能包含荒穢之物,故云包荒也。用馮河者,无舟渡水,馮陵于河,是頑愚之人此九二能包含容受,故曰用馮河也。不遐遺者,遐,遠也,遺,棄也,用心弘大,无所踈遠棄遺於物。朋亡者,得中无偏,所在皆納,无私於朋黨之事,亡,无也,故云朋亡也。得尚於中行者,中行謂六五也,處中而行,以九二所為如此,尚,配也,得配六五之中也。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者,釋得尚中行之義,所以包荒得配此六五之中者,以无私无偏存乎光大之道故此包荒。皆假外物以明義也。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復,艱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乾本上也,坤本下也,而得泰者,降與升也,而三處天地之際將復其所處,復其所處則上守其尊,下守其卑,是故无往而不復也,无平而不陂也。處天地之將閉,平路之將陂,時將大變,世將大革,而居不失其正,動不失其應,艱而能貞,不失其義,故无咎也。信義誠著,故不恤其孚而自明也,故曰勿恤其孚于食有福也。

象曰:无往不復,天地際也。天地將各分復之際。

  • 正義曰:无平不陂者,九三處天地相交之際,將各分復其所處,乾體初雖在下,今將復歸於上,坤體初雖在上,今欲復歸於下,是初始平者必將有險陂也,初始往者必將有反復也,无有平而不陂,无有往而不復者,猶若无在下者而不在上,无在上者而不歸下也。艱貞无咎者,己居變革之世,應有危殆,只為己居得其正,動有其應,艱難貞正乃得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者,恤,憂也,孚,信也,信義先以誠著,故不須憂其孚信也,信義自明,故於食祿之道自有福慶也。象曰天地際者,釋无往不復之義,而三處天地交際之處,天體將上,地體將下,故往者將復,平者將陂。
  • 注乾本至有福也。正義曰:將復其所處者,以泰卦乾體在下,此九三將棄三而向四,是將復其乾之上體所處也,泰卦坤體在上,此六四今將去四而歸向初,復其坤體所處也。處天地之將閉平路之將陂者,天將處上,地將處下,閉而不通,是天地之將閉也,所以往前通泰,路无險難,自今已後時既否閉,路有傾危,是平路之將陂也。此因三之向四是下欲上也,則上六將歸於下是上欲下也,故云復其所處也。信義誠著者,以九三居不失正,動不失應,是信義誠著也。故不恤其孚而自明者,解於食有福,以信義自明故飲食有福。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乾樂上復,坤樂下復,四處坤首,不固所居,見命則退,故曰翩翩也。坤爻皆樂下,己退則從,故不待富而用其鄰也。莫不與己同其志願,故不待戒而自孚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 正義曰:六四翩翩者,四主坤首而欲下復,見命則退,故翩翩而下也。不富以其鄰者,以,用也,鄰謂五與上也,今己下復,眾陰悉皆從之,故不待財富而用其鄰。不戒以孚者,鄰皆從己,共同志願,不待戒告而自孚信以從己也。象曰皆失實者,解翩翩不富之義,猶眾陰皆失其本實所居之處,今既見命,翩翩樂動,不待財富並悉從之,故云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者,解不戒以孚之義,所以不待六四之戒告而六五、上六皆已孚信者,由中心皆願下復,故不待戒而自孚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婦人謂嫁曰歸,泰者陰陽交通之時也,女處尊位,履中居順,降身應二,感以相與,用中行願,不失其禮,帝乙歸妹誠合斯義。履順居中,行願以祉,盡夫陰陽交配之宜,故元吉也。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 正義曰:帝乙歸妹者,女處尊位,履中居順,降身應二,感以相與,用其中情,行其志願,不失於禮,爻備斯義者唯帝乙歸嫁于妹而能然也,故作易者引此帝乙歸妹以明之也。以祉元吉者,履順居中,得行志願,以獲祉福,盡夫陰陽交配之道,故大吉也。象曰中以行願者,釋以祉元吉之義,止由中順行其志願故得福而元吉也。
  • 婦人謂嫁曰歸。正義曰:「婦人謂嫁曰歸」,隱二年公羊傳文也。

上六,城復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居泰上極,各反所應,泰道將滅,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是故城復于隍,卑道崩也。勿用師,不煩攻也。自邑告命貞吝,否道已成,命不行也。

象曰:城復于隍,其命亂也。

  • 正義曰:城復于隍者,居泰上極,各反所應,泰道將滅,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猶若城復于隍也,子夏傳云「隍是城下池也」,城之為體由基土陪扶乃得為城,今下不陪扶,城則損壞,以此崩倒,反復於隍,猶君之為體由臣之輔翼,今上下不交,臣不扶君,君道傾危,故云城復于隍,此假外象以喻人事。勿用師者,謂君道已傾,不煩用師也。自邑告命貞吝者,否道已成,物不順從,唯於自己之邑而施告命,下既不從故貞吝。象曰其命亂者,釋城復于隍之義,若教命不亂,臣當輔君,猶土當扶城,由其命錯亂,下不奉上,猶土不陪城,使復于隍,故云其命亂也。
  • 卑道崩也。正義曰:卑道向下,不與上交,故卑之道崩壞,不承事於上也。

否之匪人☰☷坤下乾上,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

  • 正義曰:否之匪人者,言否閉之世非是人道交通之時,故云匪人。不利君子貞者,由小人道長,君子道消,故不利君子為正也。陽氣往而陰氣來,故云大往小來。陽主生息故稱大,陰主消耗故稱小。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內陰而外陽,內柔而外剛,內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

  • 正義曰: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者,與泰卦反也,泰卦云「上下交而其志同」,此應云上下不交則其志不同也,非但其志不同,上下乖隔則邦國滅亡,故變云天下无邦也。內柔而外剛者,欲取否塞之義,故內至柔弱外禦剛彊所以否閉,若欲取通泰之義則云「內健外順」,各隨義為文,故此云剛柔不云健順。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 正義曰:君子以儉德辟難者,言君子於此否塞之時以節儉為德辟其危難,不可榮華其身以居祿位。此若據諸侯公卿言之,辟其群小之難,不可重受官賞,若據王者言之,謂節儉為德,辟其陰陽厄運之難,不可重自榮華而驕逸也。

初六,拔茅茹,以其彙,貞吉亨。居否之初,處順之始,為類之首者也,順非健也何可以征,居否之時動則入邪,三陰同道皆不可進,故茅茹以類,貞而不諂則吉亨。

象曰:拔茅貞吉,志在君也。志在於君,故不苟進。

  • 正義曰:拔茅茹者,以居否之初,處順之始,未可以動,動則入邪,不敢前進,三陰皆然,猶若拔茅牽連其根相茹也,己若不進,餘皆從之,故云拔茅茹也。以其彙者,以其同類共皆如此。貞吉亨者,守正而居,志在於君,乃得吉而亨通。象曰志在君者,釋拔茅貞吉之義,所以居而守正者,以其志意在君,不敢懷諂苟進,故得吉亨也。此假外物以明人事。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居否之世而得其位,用其至順包承於上,小人路通,內柔外剛,大人否之,其道乃亨。

象曰: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 正義曰:包承者,居否之世而得其位,用其至順包承於上。小人吉者,否閉之時小人路通,故於小人為吉也。大人否亨者,若大人用此包承之德能否閉小人之吉,其道乃亨。象曰大人否亨不亂群者,此釋所以大人否亨之意,良由否閉小人防之以得其道,小人雖盛不亂群,故言不亂群也。

六三,包羞。俱用小道以承其上而位不當,所以包羞也。

象曰:包羞,位不當也。

  • 正義曰:包羞者,言群陰俱用小人之道包承於上,以失位不當,所包承之事唯羞辱也。

九四,有命无咎,疇離祉。夫處否而不可以有命者,以所應者小人也,有命於小人則消君子之道者也,今初志在君,處乎窮下,故可以有命无咎而疇麗福也,疇謂初也。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 正義曰:有命无咎者,九四處否之時,其陰爻皆是小人,若有命於小人則君子道消也,今初六志在於君,守正不進,處于窮下,今九四有命命之故无咎。疇離祉者,疇謂疇匹,謂初六也,離,麗也,麗謂附著也,言九四命初,身既无咎,初既被命,附依祉福,言初六得福也。象曰有命无咎志行者,釋有命无咎之義,所以九四有命得无咎者,由初六志意得行,守正而應於上,故九四之命得无咎。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繫于苞桑。居尊當位,能休否道者也,施否於小人,否之休也,唯大人而後能然,故曰大人吉也。處君子道消之時,己居尊位何可以安,故心存將危乃得固也。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當也。

  • 正義曰:休否者,休,美也,謂能行休美之事,於否塞之時能施此否閉之道,遏絕小人,則是否之休美者也,故云休否。大人吉者,唯大人乃能如此而得吉也,若其凡人則不能。其亡其亡繫于苞桑者,在道消之世,居於尊位而遏小人,必近危難,須恆自戒慎其意,常懼其危亡,言丁寧戒慎如此也。繫于苞桑者,苞,本也,凡物繫于桑之苞本則牢固也,若能其亡其亡以自戒慎,則有繫于苞桑之固,无傾危也。象曰大人之吉位正當者,釋大人吉之義,言九五居尊得位,正所以當遏絕小人得其吉。
  • 注居尊至得固也。正義曰:心存將危,解其亡其亡之義,身雖安靜,心意常存將有危難,恆念其亡其亡。乃得固者,即繫于苞桑也,必云苞桑者取會韻之義,又桑之為物其根眾也,眾則牢固之義。

上九,傾否,先否後喜。先傾後通故後喜也,始以傾為否,後得通乃喜。

象曰: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 正義曰:傾否先否後喜者,處否之極,否道已終,此上九能傾毀其否,故曰傾否也。先否後喜者,否道未傾之時是先否之道,否道已傾之後其事得通,故云後有喜也。象曰否終則傾何可長者,釋傾否之義,否道已終,通道將至,故否之終極則傾損,其否何得長久,故云何可長也。

同人于野☰☲離下乾上,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 正義曰:同人,謂和同於人。于野亨者,野是廣遠之處,借其野名喻其廣遠。言和同於人必須寬廣,无所不同,用心无私,處非近狹,遠至于野乃得亨進,故云同人于野亨。與人同心,足以涉難,故曰利涉大川也。與人和同,義涉邪僻,故利君子貞也。此利涉大川假物象以明人事。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二為同人之主。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所以乃能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非二之所能也,是乾之所行,故特曰同人曰。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行健不以武而以文明用之,相應不以邪而以中正應之,君子正也,故曰利君子貞。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君子以文明為德。

  • 正義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者,此釋所以能同於人之義,柔得位得中者謂六二也,上應九五是應於乾也。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者,釋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之義,所以能如此者由乾之所行也,言乾能行此德,非六二之所能也,故特云同人曰乃云同人于野亨,與諸卦別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者,此釋君子貞也,此以二象明之,故云文明以健。中正而應,謂六二、九五皆居中得正而又相應,是君子之正道也,故云君子正也。若以威武而為健,邪僻而相應,則非君子之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者,此更贊明君子貞正之義,唯君子之人於同人之時能以正道通達天下之志,故利君子之貞。
  • 注所以乃能至同人曰。正義曰:故特曰同人曰者,謂卦之彖辭發首即疊卦名以釋其義,則以例言之,此發首應云同人于野亨,今此同人于野亨之上別云同人曰者,是其義有異,此同人卦名以六二為主,故同人卦名繫屬六二,故稱同人曰猶言同人卦曰也,「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雖是同人卦下之辭,不關六二之義,故更疊同人于野亨之文乃是乾之所行也。
  • 君子以文明為德。正義曰:若非君子則用威武,今卦之下體為離,故彖云「文明」,又云「唯君子能通天下之志」,是君子用文明為德也,謂文理通明也。

象曰:天與火,同人,天體於上而火炎上,同人之義也。君子以類族辨物。君子小人各得所同。

  • 正義曰:天體在上,火又炎上,取其性同,故云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者,族,聚也,言君子法此同人以類而聚也,辨物謂分辨事物,各同其黨,使自相同,不閒雜也。

初九,同人于門,无咎。居同人之始,為同人之首者也,无應於上,心无係吝,通夫大同,出門皆同,故曰同人于門也。出門同人,誰與為咎。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 正義曰:同人于門者,居同人之首,无應於上,心无係吝,含弘光大,和同於人,在於門外。出門皆同,故云无咎也。象曰又誰咎者,釋出門同人无咎之義,言既心无係吝,出門逢人皆同,則誰與為過咎。

六二,同人于宗,吝。應在乎五,唯同於主,過主則否,用心褊狹,鄙吝之道。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 正義曰:同人于宗吝者,係應在五而和同於人在於宗族,不能弘闊,是鄙吝之道,故象云吝道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居同人之際,履下卦之極,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物黨相分,欲乖其道,貪於所比,據上之應,其敵剛健,非力所當,故伏戎于莽,不敢顯亢也。升其高陵,望不敢進,量斯勢也,三歲不能興者也。三歲不能興則五道亦以成矣,安所行焉。

象曰:伏戎于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安,辭也。

  • 正義曰:伏戎于莽者,九三處下卦之極,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欲下據六二上與九五相爭也,但九五剛健,九三力不能敵,故伏潛兵戎於草莽之中。升其高陵三歲不興者,唯升高陵以望前敵,量斯勢也,縱令更經三歲亦不能興起也。象曰伏戎于莽敵剛者,釋伏戎于莽之義,以其當敵九五之剛,不敢顯亢,故伏戎于莽。三歲不興安行者,釋三歲不興之義,雖經三歲猶不能興起也,安,語辭也,猶言何也,既三歲不興,五道亦已成矣,何可行也,故云安行也。此假外物以明人事。
  • 注居同至所行焉。正義曰: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者,初九出門皆同,无所係著,是包弘上下通夫大同,今九三欲下據六二奪上之應,是不能包弘也。物黨相分者,謂同人之時物各有黨類而相分別也,二則與五相親,與三相分別也。欲乖其道貪於所比據上之應者,言此九三欲乖其同人之道,不以類相從,不知二之從五,直以苟貪與二之比近而欲取之,據上九五之應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處上攻下,力能乘墉者也。履非其位,以與人爭,二自五應,三非犯己,攻三求二,尤而效之,違義傷理,眾所不與,故雖乘墉而不克也。不克則反,反則得吉也,不克乃反,其所以得吉,困而反則者也。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 正義曰:乘其墉者,履非其位,與人鬭爭,與三爭二,欲攻於三,既是上體力能顯亢,故乘上高墉欲攻三也。弗克攻吉者,三欲求二其事已非,四又效之以求其二,違義傷理,眾所不與,雖復乘墉不能攻三也。者,既不能攻三,能反自思愆以從法則,故得吉也。此爻亦假物象也。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者,釋不克之義,所以乘墉攻三不能克者,以其違義,眾所不從,故云義不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者,釋其吉之義,所以得其吉者,九四則以不克困苦而反歸其法則,故得吉也。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彖曰「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然則體柔居中眾之所與,執剛用直眾所未從,故近隔乎二剛未獲厥志,是以先號咷也。居中處尊,戰必克勝,故後笑也。不能使物自歸而用其強直,故必須大師克之然後相遇也。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

  • 正義曰:同人先號咷者,五與二應,用其剛直眾所未從,故九五共二欲相和同,九三、九四與之競二也,五未得二故志未和同於二,故先號咷也。而後笑者,處得尊位,戰必克勝,故後笑也。大師克相遇者,不能使物自歸,己用其剛直,必以大師與三四戰克乃得與二相遇。此爻假物象以明人事。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者,解先號咷之意,以其用中正剛直之道物所未從,故先號咷也,但象略號咷之字,故直云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者,釋相遇之義,所以必用大師乃能相遇也,以其用大師與三四相伐而得克勝乃與二相遇,故言相克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郊者外之極也,處同人之時,最在於外,不獲同志而遠於內爭,故雖无悔吝,亦未得其志。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凡處同人而不泰焉則必用師矣,不能大通則各私其黨而求利焉,楚人亡弓,不能亡楚,愛國愈甚,益為它災,是以同人不弘剛健之爻,皆至用師也。

  • 正義曰:同人于郊者,處同人之極,最在於外,雖欲同人,人必踈己,不獲所同,其志未得。然雖陽在于外,遠於內之爭訟,故无悔吝也。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者,釋同人于郊之義,同人在郊境遠處,與人踈遠,和同之志猶未得也。
  • 注郊者至其志。正義曰:不獲同志者,若彼此在內相同則獲其同志意也,若己為郊境之人而與相同,人未親己,是不獲同志也。遠于內爭者,以外而同,不於室家之內,是遠于內爭也。以遠內爭故无悔吝,以在外郊故未得志也。
  • 注凡處至用師也。正義曰:凡處同人而不泰焉則必用師矣者,王氏注意非止上九一爻,乃緫論同人一卦之義,去初上而言,二有同宗之吝,三有伏戎之禍,四有不克之困,五有大師之患,是處同人之世,无大通之志則必用師矣。楚人亡弓不能亡楚愛國愈甚益為它災者,案孔子家語弟子好生篇云「楚昭王出游,亡烏號之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楚人亡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孔子聞之曰『惜乎其志不大也,不曰人亡弓人得之,何必楚也』」,昭王名軫,哀六年吳伐陳,楚救陳,在城父卒,此愛國而致它災也,引此者證同人不弘皆至用師矣。

大有☲☰乾下離上,元亨。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則必元亨矣。

  • 正義曰:大有元亨者,柔處尊位,群陽並應,大能所有,故稱大有。既能大有,則其物大得亨通,故云大有元亨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處尊以柔,居中以大,體无二陰以分其應,上下應之,靡所不納,大有之義也。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德應於天則行不失時矣,剛健不滯,文明不犯,應天則大,時行无違,是以元亨。

  • 正義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者,釋此卦稱大有之義,大中者謂六五處大以中,柔處尊位是其大也,居上卦之內是其中也。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者,釋元亨之義,剛健謂乾也,文明謂離也。應乎天而時行者,褚氏、莊氏云「六五應九二,九二在乾體,故云應乎天也,德應於天則行不失時」。以時而行則萬物大得亨通,故云是以元亨
  • 注德應至元亨。正義曰:剛健不滯者,剛健則物不擁滯也。文明不犯者,文理明察則不犯於物也。應天則大者,能應於天則盛大也。時行无違者,以時而行,物无違也。以有此諸事故大通而元亨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大有,包容之象也,故遏惡揚善,成物之美,順夫天德,休物之命。

  • 正義曰:君子以遏惡揚善者,大有,包容之義,故君子象之亦當包含遏匿其惡,褒揚其善,順奉天德,休美物之性命,皆取含容之義也。不云天在火下而云火在天上者,天體高明,火又在上,火是照耀之物而在於天上,是光明之甚无所不照,亦是包含之義,又為揚善之理也。

初九,无交害,匪咎,艱則无咎。以夫剛健為大有之始,不能履中滿而不溢,術斯之往,後害必至,其欲匪咎,艱則无咎也。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 正義曰:以夫剛健為大有之始,不能履中謙退,雖无交切之害,久必有凶,其欲匪咎,能自艱難其志則得无咎,故云无交害匪咎艱則无咎也。
  • 注以夫至无咎也。正義曰:不能履中滿而不溢者,以不在二位是不能履中,在大有之初是盈滿,身行剛健是溢也,故云不能履中滿而不溢。

九二,大車以載,任重而不危。有攸往,无咎。健不違中,為五所任,任重不危,致遠不泥,故可以往而无咎也。

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 正義曰:大車以載者,體是剛健而又居中,身被委任,其任重也,能堪受其任不有傾危,猶若大車以載物也,此假外象以喻人事。有攸往无咎者,堪當重任,故有所往。无咎者,以居失其位,嫌有凶咎,故云无咎也。象曰積中不敗者,釋大車以載之義,物既積聚,身有中和,堪受所積之物聚在身上,不至於敗也。
  • 任重而不危。正義曰:釋大車以載之意,大車謂牛車也,載物既多故云任重,車材彊壯故不有傾危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處大有之時,居下體之極,乘剛健之上而履得其位,與五同功,威權之盛莫此過焉,公用斯位乃得通乎天子之道也。小人不克,害可待也。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 正義曰:公用亨于天子者,九三處大有之時,居下體之極,乘剛健之上,履得其位,與五同功,五為王位,三既與之同功,則威權之盛莫盛於此,乃得通乎天子之道,故云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者,小人德劣,不能勝其位,必致禍害,故云小人不克也。
  • 注處大至可待也。正義曰:與五同功者,繫辭云「三與五同功」,此云與五同功,謂五為王位,三既能與五之同功,則威權與五相似,故云威權之盛莫此過焉

九四,匪其彭,无咎。既失其位而上近至尊之威,下比分權之臣,其為懼也可謂危矣,唯夫有聖知者乃能免斯咎也,三雖至盛,五不可舍,能辯斯數,專心承五常匪其旁則无咎矣,旁謂三也。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辯晢也。明猶才也。

  • 正義曰:匪其彭无咎者,匪,非也,彭,旁也,謂九三在九四之旁,九四若能專心承五,非取其旁,九四言不用三也,如此乃得无咎也。既失其位,上近至尊之威,下比分權之臣,可謂危矣,能棄三歸五,故得无咎也。象曰明辯晢也者,釋匪其彭无咎之義,明猶才也,九四所以能去其旁之九三者,由九四才性辯而晢知,能斟酌事宜,故云明辯晢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居尊以柔,處大以中,无私於物,上下應之,信以發志,故其孚交如也。夫不私於物,物亦公焉,不疑於物,物亦誠焉,既公且信,何難何備,不言而教行,何為而不威如。為大有之主而不以此道,吉可得乎。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備也。

  • 正義曰:六五厥孚交如者,厥,其也,孚,信也,交謂交接也,如,語辭也,六五居尊以柔,處大以中,无私於物,上下應之,故其誠信物來交接,故云厥孚交如也。威如吉者,威,畏也,既誠且信,不言而教行,所為之處人皆畏敬,故云威如。以用此道,故得也。象曰信以發志者,釋厥孚交如之義,由己誠信發起其志,故上下應之與之交接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備者,釋威如之吉之義,所以威如得吉者,以己不私於物,唯行簡易,无所防備,物自畏之,故云易而无備也。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大有,豐富之世也,處大有之上而不累於位,志尚乎賢者也,餘爻皆乘剛而己獨乘柔順也,五為信德而己履焉,履信之謂也。雖不能體柔而以剛乘柔,思順之義也。居豐有之世而不以物累其心,高尚其志,尚賢者也。爻有三德,盡夫助道,故繫辭具焉。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 正義曰:釋所以大有上九而得吉者,以有三德,從天已下悉皆祐之,故云自天祐之
  • 注大有至具焉。正義曰:不累於位志尚乎賢者,既居豐富之時,應須以富有為累也,既居无位之地,不以富有縈心,是不繫累於位,既能清靜高絜,是慕尚賢之行也。爻有三德者,「五為信德而己履焉,履信之謂」是一也,「以剛乘柔,思順之義」是二也,「不以物累於心,高尚其志,尚賢者」是三也。爻有三德盡夫助道者,天尚祐之則无物不祐,故云盡夫助道也。

☷☶艮下坤上,亨,君子有終。

  • 正義曰:者,屈躬下物,先人後己,以此待物則所在皆通,故曰也。小人行謙則不能長久,唯君子有終也。然案謙卦之象,謙為諸行之善,是善之最極,而不言元與利貞及吉者,元是物首也,利貞是幹正也,於人既為謙退,何可為之首也?以謙下人,何以幹正於物?故不云元與利貞也,謙必獲吉,其吉可知,故不言之。凡易經之體有吉理可知而不言吉者,即此謙卦之繇及乾之九五「利見大人」,是吉理分明故不云吉也。諸卦言吉者,其義有嫌者,爻兼善惡也,若行事有善則吉乃隨之,若行事有惡則不得其吉,諸稱吉者嫌其不言故稱吉也,若坤之六五及泰之六五並以陰居尊位,若不行此事則无吉,若行此事則得其吉,故並稱「元吉」,其餘皆言吉,事亦倣此。亦有大人為吉於小人為凶,若否之九五云「休否,大人吉」是也,或有於小人為吉大人為凶,若屯之九五「小貞吉,大貞凶」及否之六二「包承,小人吉」之類是也。亦有其吉灼然而稱吉者,若大有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之類是也。但易之為體不可以一為例,今各隨文解之,義具諸卦之下。今謙卦之繇其吉可知也,既不云吉,何故初六、六二及九三並云吉者,謙卦是緫諸六爻,其善既大,故不須云吉也,六爻各明其義,其義有優劣,其德既小,嫌其不吉故須吉以明之也。

彖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終也。

  • 正義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者,此釋亨義也,欲明天地上下交通,坤體在上,故言地道卑而上行也,其地道既上行,天地相對則天道下濟也,且艮為陽卦又為山,天之高明今在下體,亦是天道下濟之義也,下濟者謂降下濟生萬物也,而光明者謂三光垂耀而顯明也。地道卑而上行者,地體卑柔而氣上行,交通於天以生萬物也。天道虧盈而益謙者,從此已下廣說謙德之美以結君子能終之義也,虧謂減損,減損盈滿而增益謙退,若日中則昃,月盈則食,是虧減其盈,盈者虧減則謙者受益也。地道變盈而流謙者,丘陵川谷之屬高者漸下,下者益高,是改變盈者流布謙者也。鬼神害盈而福謙者,驕盈者被害,謙退者受福,是害盈而福謙也。人道惡盈而好謙者,盈溢驕慢皆以惡之,謙退恭巽悉皆好之。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者,尊者有謙而更光明盛大,卑謙而不可踰越是君子之終也,言君子能終其謙之善事,又獲謙之終福,故云君子之終也

象曰: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多者用謙以為裒,少者用謙以為益,隨物而與,施不失平也。

  • 正義曰:裒多者,君子若能用此謙道則裒益其多,言多者得謙物更裒聚,彌益多也,故云裒多,即謙尊而光也,是尊者得謙而光大也。益寡者,謂寡者得謙而更進益,即卑而不可踰也,是卑者得謙而更增益不可踰越也。稱物平施者,稱此物之多少均平而施,物之先多者而得其施也,物之先寡者而亦得其施也,故云稱物平施也。此謙卦之象以山為主,是於山為謙,於地為不謙,應言山在地中,今乃云地中有山者,意取多之與少皆得其益,似地中有山,以包取其物以與於人,故變其文也。
  • 注多者至不失平。正義曰:多者用謙以為裒者,爾雅釋詁云「裒,聚也」,於先多者,其物雖多未得積聚,以謙故益其物更多而積聚,故云多者用謙以為裒也。少者用謙以為益者,其物先少,今既用謙而更增益,故云用謙以為益也。隨物而與者,多少俱與,隨多隨少而皆與也。施不失平者,多者亦得施恩,少者亦得施恩,是施不失平也,言君子於下若有謙者,官之先高則增之榮秩,位之先卑亦加以爵祿,隨其官之高下考其謙之多少,皆因其多少而施與之也。

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處謙之下,謙之謙者也,能體謙謙,其唯君子。用涉大難,物无害也。

象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牧,養也。

  • 正義曰:謙謙君子者,能體謙謙,唯君子者能之。以此涉難,其吉宜也。用涉大川假象言也。象曰卑以自牧者,牧,養也,解謙謙君子之義,恆以謙卑自養其德也。

六二,鳴謙,貞吉。鳴者,聲名聞之謂也。得位居中,謙而正焉。

象曰:鳴謙貞吉,中心得也。

  • 正義曰:鳴謙者,謂聲名也,二處正得中,行謙廣遠,故曰鳴謙正而得吉也。象曰中心得者,鳴聲中吉,以中和為心而得其所,鳴謙得中吉也。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處下體之極,履得其位,上下无陽以分其民,眾陰所宗,尊莫先焉,居謙之世何可安尊,上承下綏,勞謙匪解,是以吉也。

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 正義曰:勞謙君子者,處下體之極,履得其位,上下无陽以分其民,上承下接,勞倦於謙也,唯君子能終而得吉也。象曰萬民服者,釋所以勞謙之義,以上下群陰象萬民皆來歸服,事須引接故疲勞也。

六四,无不利,撝謙。處三之上而用謙焉,則是自上下下之義也,承五而用謙順,則是上行之道也,盡乎奉上下下之道,故无不利。指撝皆謙,不違則也。

象曰:无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 正義曰:无不利者,處三之上而用謙焉,則是自上下下之義,承五而用謙順,則是上行之道,盡乎奉上下下之道,故无所不利也。象曰指撝皆謙不違則者,釋无不利撝謙之義,所以指撝皆謙者,以不違法則動合於理,故无所不利也。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无不利。居於尊位,用謙與順,故能不富而用其鄰也。以謙順而侵伐,所伐皆驕逆也。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 正義曰:不富以其鄰者,以,用也,凡人必將財物周贍鄰里乃能用之,六五居於尊位用謙與順,鄰自歸之,故不待豐富能用其鄰也。利用侵伐无不利者,居謙履順,必不濫罰无罪,若有驕逆不服則須伐之,以謙得眾,故利用侵伐无不利者也。

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最處於外,不與內政,故有名而已,志功未得也。處外而履謙順,可以征邑國而已。

象曰: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征邑國也。夫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動之所起興於利者也,故「飲食必有訟,訟必有眾起」,未有居眾人之所惡為動者所害,處不競之地而為爭者所奪,是以六爻雖有失位、无應、乘剛而皆无凶咎悔吝者,以謙為主也,「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信矣哉。

  • 正義曰:鳴謙者,上六最處於外,不與內政,不能於實事而謙,但有虛名聲聞之謙,故云鳴謙。志欲立功,未能遂事,其志未得,既在外而行謙順,唯利用行師征伐外旁國邑而已,不能立功在內也。象曰志未得者,釋鳴謙之義也,所以但有聲鳴之謙,不能實事立功者,以其居在於外,其內立功之志猶未得也。可用行師征邑國者,釋行師征邑國之意,經言利用,象改利為可者,言內志雖未得,猶可在外興行軍師征國邑也。
  • 注夫吉凶至信矣哉。正義曰:動之所起興於利者,凡人若不見利則心无所動,今動之所以起者見利乃動,故云興於利也。飲食必有訟訟必有眾起者,欲明為利乃有動,動而致訟,訟則起兵,故序卦「需為飲食,飲食必有訟」,故需卦之後次訟卦也,爭訟必興兵,故訟卦之後次師卦也。

☳☷坤下震上,利建侯行師。

  • 正義曰:謂之者,取逸豫之義,以和順而動,動不違眾,眾皆說豫,故謂之豫也。動而眾說,故可利建侯也。以順而動,不加无罪,故可以行師也。无四德者,以逸豫之事不可以常行,時有所為也,縱恣寬暇之事不可長行以經邦訓俗,故无元亨也,逸豫非幹正之道,故不云利貞也。莊氏云「建侯即元亨也,行師即利貞也」,案屯卦「元亨利貞」之後別云「利建侯」,則建侯非元亨也,恐莊氏說非也。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 正義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者,剛謂九四也,應謂初六也,既陰陽相應故志行也,此就爻明豫義。順以動,坤在下是順也,震在上是動也,以順而動故也,此以上下二象明豫義也。自此已上釋豫卦之理也。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者,此釋利建侯行師也,若聖人和順而動,合天地之德,故天地亦如聖人而為之也,天地尊大而遠,神之難者猶尚如之,況於封建諸侯行師征伐乎,難者既從,易者可知,若建侯能順動則人從之,行師能順動則眾從之。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自此以下廣明天地聖人順動之功也,若天地以順而動則日月不有過差,依其晷度,四時不有忒變,寒暑以時。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者,聖人能以理順而動則不赦有罪,不濫无辜,故刑罰清也,刑罰當理故人服也。豫之時義大矣哉者,歎美為豫之善,言於逸豫之時其義大矣,此歎卦也。
  • 凡言不盡意者不可煩文具說,故歎之以示情,使後生思其餘蘊,得意而忘言也。然歎卦有三體,一直歎時,如「大過之時大矣哉」之例是也,二歎時并用,如「險之時用大矣哉」之例是也,三歎時并義,「豫之時義大矣哉」之例是也。夫立卦之體各象其時,時有屯夷,事非一揆,故爻來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遇亂時,出處存身此道豈小,故曰大矣哉也。然時運雖多,大體不出四種者,一者治時,頤養之世是也,二者亂時,大過之世是也,三者離散之時,解緩之世是也,四者改易之時,革變之世是也,故舉此四卦之時為歎,餘皆可知。言用者謂適時之用也,雖知居時之難此事不小,而未知以何而用之耳,故坎、睽、蹇之時宜用君子,小人勿用,用險取濟,不可為常,斟酌得宜,是用時之大略,舉險難等三卦,餘從可知矣。又言義者,姤卦注云「凡言義者,不盡於所見,中有意謂者也」,是其時皆有義也,略明佚樂之世,相隨、相遇之日,隱遯、羇旅之時,凡五卦,其義不小,則餘卦亦可知也。今所歎者十二卦,足以發明大義,恢弘妙理者也。凡于彖之末歎云大哉者凡一十二卦,若豫、旅、遯、姤凡四卦皆云時義,案姤卦注云「凡言義者,不盡於所見,中有意謂」,以此言之則四卦卦各未盡其理,其中更有餘意不可盡申,故緫云義也。隨之一卦亦言義,但與四卦其文稍別,四卦皆云時義,隨卦則隨時之義者,非但其中別有義意,又取隨逐其時,故變云「隨時之義大矣哉」。睽、蹇、坎此三卦皆云時用,案睽卦注云「睽離之時,非小人之所能用」,蹇卦亦云「非小人之所能用」,此二卦言大矣哉者,則是大人能用故云大矣哉,其中更无餘義,唯大人能用,故云用不云義也。坎卦時用則與睽、蹇稍別,故注云「非用之常,用有時也」,謂坎險之事時之須用利益乃大,與睽、蹇時用文同而義異也。解之時、革之時、頤之時、大過之時,此四卦直云時,不云義與用也,案解卦注「難解之時,非治難時,故不言用,體盡於解之名,无有幽隱,故不曰義」,以此注言之,直云時者,尋卦之名則其意具盡,中閒更无餘義,故不言義,其卦名之事事已行了,不須別有所用,故解、革及頤事已行了,不須言用。唯大過稱時注云「君子有為之時」,與解、革、頤其理稍別,大過是有用之時亦直稱時者,取大過之名其意即盡,更无餘意,故直稱時不云義,又略不云用也。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 正義曰:案諸卦之象或云雲上于天,或云風行天上,以類言之,今此應云雷出地上,乃云雷出地奮豫者,雷是陽氣之聲,奮是震動之狀,雷既出地,震動萬物被陽氣而生,各皆逸豫,故曰雷出地奮豫也。先王以作樂崇德者,雷是鼓動,故先王法此鼓動而作樂,崇盛德業,樂以發揚盛德故也。殷薦之上帝者,用此殷盛之樂薦祭上帝也,象雷出地而向天也。以配祖考者,謂以祖考配上帝,用祖用考若周夏正郊天配靈威仰以祖后稷配也,配祀明堂五方之帝以考文王也,故云以配祖考也。

初六,鳴豫,凶。處豫之初而特得志於上,樂過則淫,志窮則凶,豫何可鳴。

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 正義曰:鳴豫者,處豫之初而獨得應於四,逸豫之甚,是聲鳴于豫。但逸樂之極,過則淫荒,獨得於樂,所以也。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凶者,釋鳴豫之義,而初時鳴豫,後則樂志窮盡,故為凶也。

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處豫之時,得位履中,安夫貞正,不求苟豫者也,順不苟從,豫不違中,是以上交不諂,下交不瀆,明禍福之所生故不苟說,辯必然之理故不改其操介如石焉,不終日明矣。

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 正義曰:介于石者,得位履中,安夫貞正,不苟求逸豫,上交不諂,下交不瀆,知幾事之初始,明禍福之所生,不苟求逸豫,守志耿介似於石。然見幾之速,不待終竟一日,去惡修善,恆守正得吉也。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者,釋貞吉之義,所以見其惡事即能離去,不待終日守正吉者,以此六二居中守正,順不苟從,豫不違中,故不須待其一日終守貞吉也。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居下體之極,處兩卦之際,履非其位,承動豫之主,若其睢盱而豫,悔亦生焉。遲而不從,豫之所疾,位非所據而以從豫,進退離悔,宜其然矣。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 正義曰:盱豫悔者,六三履非其位,上承動豫之主,盱謂睢盱,睢盱者喜說之貌,若睢盱之求豫則悔吝也。遲有悔者,居豫之時,若遲停不求於豫亦有悔也。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者,解其盱豫有悔之義,以六三居不當位,進退不得其所,故盱豫有悔。但象載經文多從省略,經有「盱豫有悔,遲有悔」兩文具載,象唯云「盱豫有悔」不言遲者,略其文也,故直云盱豫舉其欲進,略云有悔舉其遲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處豫之時,居動之始,獨體陽爻,眾陰所從,莫不由之以得其豫,故曰由豫大有得也。夫不信於物,物亦疑焉,故勿疑則朋合疾也,盍,合也,簪,疾也。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 正義曰:由豫大有得者,處豫之時,居動之始,獨體陽爻,為眾陰之所從,莫不由之以得其豫,故云由豫也。大有得者,眾陰皆歸是大有所得。勿疑朋盍簪者,盍,合也,簪,疾也,若能不疑於物,以信待之,則眾陰群朋合聚而疾來也。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者,釋由豫大得之意,眾陰既由之而豫,大有所得,是志意大行也。

六五,貞疾,恆不死。四以剛動為豫之主,專權執制,非己所乘,故不敢與四爭權,而又居中處尊,未可得亡,是以必常至于貞疾恆不死而已。

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恆不死,中未亡也。

  • 正義曰:貞疾恆不死者,四以剛動為豫之主,專權執制,非合己之所乘,故不敢與四專權,而又居中處尊,未可得亡滅之,是以必常至於貞疾恆得不死而已。象曰六五貞疾乘剛者,解貞疾之義,以乘九四之剛故正得其疾。恆不死也中未亡者,以其居中處尊,未可亡滅之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處動豫之極,極豫盡樂,故至于冥豫成也。過豫不已,何可長乎,故必渝變然後无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 正義曰:處動豫之極,極豫盡樂,乃至於冥昧之豫而成就也,如俾晝作夜,不能休已,滅亡在近。有渝无咎者,渝,變也,若能自思改變,不為冥豫,乃得无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