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縢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

二公曰:「我其為王穆卜。」
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

公乃自以為功,為三壇同墠。為壇於南方北面,周公立焉。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

史乃冊祝曰:「惟爾元孫某,遘厲虐疾。若爾三王是有丕子之責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乃元孫不若旦多材多藝,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爾子孫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嗚呼!無墜天之降寶命,我先王亦永有依歸。今我即命于元龜,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屏璧與珪。」

乃卜三龜,一習吉。啟籥見書,乃并是吉。

公曰:「體,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終是圖。茲攸俟,能念予一人。」

公歸,乃納冊于金縢之匱中。王翼日乃瘳。

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羣弟乃流言于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

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
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

于後,公乃為詩以貽王,名之曰鴟鴞。王亦未敢誚公。

秋大熟,未穫,天大雷電以風。禾盡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

王與大夫盡弁,以啟金縢之書,乃得周公所自以為功代武王之說。

二公及王乃問諸史,與百執事。對曰:「信!噫!公命我勿敢言。」

王執書以泣曰:「其勿穆卜。昔公勤勞王家,惟予沖人弗及知。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新逆,我國家禮亦宜之。」

王出郊,天乃雨,反風,禾則盡起。二公命邦人凡大木所偃,盡起而築之,歲則大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