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公第七


宣元年 前六〇八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無傳。

公子遂如齊逆女。不譏喪娶者,不待貶責而自明也。卿為君逆,例在文四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子遂如齊逆女,尊君命也。諸侯之卿,出入稱名氏,所以尊君命也。傳於此發者,與還文不同,故釋之。

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稱婦,有姑之辭。不書氏,史闕文。

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尊夫人也。遂不言公子,替其尊稱,所以成小君之尊也。公子,當時之寵號,非族也,故傳不言舍族,釋例論之備矣。


夏,季孫行父如齊。

夏,季文子如齊,納賂以請會。宣公篡立,未列於會,故以賂請之。


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放者,受罪黜免,宥之以遠。

晉人討不用命者,放胥甲父于衞,胥甲,下軍佐,文十二年戰河曲,不肯薄秦於險。而立胥克,克,甲之子。先辛奔齊。辛,甲之屬大夫。


公會齊侯于平州。平州,齊地,在泰山牟縣西。

會于平州,以定公位。篡立者,諸侯既與之會,則不得復討,臣子殺之與弒君同,故公與齊會而位定。

公子遂如齊。

東門襄仲如齊拜成。謝得會也。

六月,齊人取濟西田。魯以賂齊,齊人不用師徒,故曰取。

六月,齊人取濟西之田,為立公故,以賂齊也。濟西,故曹地,僖三十一年晉文以分魯。


秋,邾子來朝。無傳。


楚子、鄭人侵陳,遂侵宋。

宋人之弒昭公也,文十六年晉荀林父以諸侯之師伐宋,宋及晉平,宋文公受盟于晉,又會諸侯于扈,將為魯討齊,皆取賂而還。文十五年十七年二扈之盟皆受賂。鄭穆公曰:「晉不足與也。」遂受盟于楚。陳共公之卒,楚人不禮焉,卒在文十三年陳靈公受盟于晉。秋,楚子侵陳,遂侵宋。

晉趙盾帥師救陳。傳言救陳、宋,經無宋字,蓋闕。

晉趙盾帥師救陳、宋。

宋公、陳侯、衞侯、曹伯會晉師于棐林,伐鄭。晉師救陳、宋,四國君往會之,共伐鄭也。不言會趙盾,取於兵會,非好會也。棐林,鄭地,熒陽宛陵縣東南有林鄉。

會于棐林,以伐鄭也。楚蒍賈救鄭,遇于北林,與晉師相遇。熒陽中牟縣西南有林亭,在鄭北。囚晉解揚,晉人乃還。解揚,晉大夫。

冬,晉趙穿帥師侵崇。

晉欲求成於秦,趙穿曰:「我侵崇,秦急崇,必救之,崇,秦之與國。吾以求成焉。」冬,趙穿侵崇,秦弗與成。

晉人、宋人伐鄭。

晉人伐鄭,以報北林之役。報囚解揚。於是晉侯侈,趙宣子為政,驟諫而不入,故不競於楚。競,強也。為明年鄭伐宋張本。

宣二年 前六〇七

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華元帥師及鄭公子歸生帥師戰于大棘,宋師敗績,獲宋華元。得大夫,生死皆曰獲,例在昭二十三年。大棘,在陳留襄邑縣南。

二年春,鄭公子歸生命于楚伐宋,受楚命也。宋華元、樂呂御之。二月壬子,戰于大棘,宋師敗績,囚華元,獲樂呂,樂呂司寇,獲不書,非元帥也。獲,生死通名,經言獲華元,故傳特護之曰囚,以明其生獲,故得見贖而還。及甲車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百。

狂狡輅鄭人,鄭人入于井,狂狡,宋大夫。輅,迎也。倒戟而出之,獲狂狡。君子曰:「失禮違命,宜其為禽也!戎,昭果毅以聽之之謂禮,聽,謂常存於耳、著於心、想聞其政令。殺敵為果,致果為毅,易之戮也!」易,反易。

將戰,華元殺羊食士,其御羊斟不與,及戰,曰:「疇昔之羊,子為政,疇昔,猶前日也。今日之事,我為政。」與入鄭師,故敗。君子謂羊斟非人也!以其私憾,敗國殄民,憾,恨也。殄,盡也。於是刑孰大焉?詩所謂「人之無良」者,詩小雅,義取不良之人相怨以亡。其羊斟之謂乎?殘民以逞。

宋人以兵車百乘、文馬百駟,畫馬為文,四百匹。以贖華元于鄭,半入,華元逃歸,立于門外,告而入。告宋城門而後入,言不苟。見叔牂曰:「子之馬然也。」叔牂,羊斟也。卑賤,得先歸,華元見而慰之。對曰:「非馬也,其人也。」叔牂知前言以顯,故不敢讓罪。既合而來奔。叔牂言畢遂奔魯。合,猶答也。

宋城,華元為植巡功,植,將主也。城者謳曰:「睅其目,皤其腹,弃甲而復,睅,出目。皤,大腹。弃甲,謂亡師。于思于思,弃甲復來。」于思,多鬢之貌。使其驂乘謂之曰:「牛則有皮,犀兕尚多,弃甲則那。」那,猶何也。役人曰:「從其有皮,丹漆若何?」華元曰:「去之!夫其口衆我寡。」傳言華元不吝其咎,寬而容衆。

秦師伐晉。夏,晉人、宋人、衞人、陳人侵鄭。鄭為楚伐宋,獲其大夫,晉趙盾興諸侯之師,將為宋報恥,畏楚而還,失霸者之義,故貶稱人。

秦師伐晉,以報崇也,伐崇在元年遂圍焦。焦,晉河外邑。夏,晉趙盾救焦,遂自陰地及諸侯之師侵鄭,陰地,晉河南山北,自上洛以東至陸渾。以報大棘之役。楚鬭椒救鄭,曰:「能欲諸侯而惡其難乎?」遂次于鄭,以待晉師。趙盾曰:「彼宗競于楚,殆將斃矣!競,強也。鬭椒,若敖之族,自子文以來世為令尹。姑益其疾。」乃去之。欲示弱以驕之。傳言趙盾所以稱人,且為四年楚滅若敖氏張本。


秋九月乙丑,晉趙盾弒其君夷皐。靈公不君而稱臣以弒者,以示良史之法,深責執政之臣,例在四年

晉靈公不君,失君道也,以明於例應稱國以弒。厚斂以彫牆,彫,畫也。從臺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殺之,寘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畚,以草索為之,筥屬。趙盾、士季見其手,問其故而患之,將諫,士季曰:「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會請先,不入則子繼之。」三進及溜,而後視之,士季,隨會也。三進,三伏,公不省而又前也。公知欲諫,故佯不視。曰:「吾知所過矣,將改之。」稽首而對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詩大雅也。夫如是則能補過者鮮矣,君能有終,則社稷之固也,豈唯羣臣賴之!又曰『袞職有闕,惟仲山甫補之』,能補過也,詩大雅也。袞,君之上服。闕,過也。言服袞者有過,則仲山甫能補之。君能補過,袞不廢矣!」常服袞也。猶不改。宣子驟諫,公患之,使鉏麑賊之,鉏麑,晉力士。晨往,寢門闢矣,盛服將朝,尚早,坐而假寐,不解衣冠而睡。麑退,歎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於此,不如死也。」觸槐而死。槐,趙盾庭樹。

秋九月,晉侯飲趙盾酒,伏甲將攻之,其右提彌明知之,右,車右。趨登曰:「臣侍君宴,過三爵,非禮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殺之,獒,猛犬也。盾曰:「弃人用犬,雖猛何為?」責公不養士而更以犬為己用。鬭且出,提彌明死之。初,宣子田於首山,舍于翳桑,田,獵也。翳桑,桑之多蔭翳者。首山,在河東蒲坂縣東南。見靈輒餓,問其病,靈輒,晉人。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問之,曰:「宦三年矣,宦,學也。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去家近。請以遺之。」使盡之,而為之簞食與肉,簞,笥也。寘諸橐以與之,既而與為公介,靈輒為公甲士。倒戟以禦公徒而免之,問何故,對曰:「翳桑之餓人也。」問其名居,問所居。不告而退,不望報也。遂自亡也。輒亦去。

乙丑,趙穿攻靈公於桃園,穿,趙盾之從父昆弟子。乙丑,九月二十七日。宣子未出山而復。晉竟之山也。盾出奔,聞公弒而還。大史書曰「趙盾弒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宣子曰:「烏呼!『我之懷矣,自詒伊慼』,其我之謂矣!」逸詩也,言人多所懷戀則自遺憂。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不隱盾之罪。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善其為法受屈。惜也,越竟乃免。」越竟則君臣之義絕,可以不討賊。

宣子使趙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黑臀,晉文公子。壬申,朝于武宮。壬申十月五日,既有日而無月,冬又在壬申下,明傳文無較例。

初,麗姬之亂,詛無畜羣公子,詛,盟誓。自是晉無公族,無公子,故廢公族之官。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適而為之田,以為公族,宦,仕也。為置田邑,以為公族大夫。又宦其餘子,亦為餘子,餘子,適子之母弟也。亦治餘子之政。其庶子為公行,庶子,妾子也,掌率公戎行。晉於是有公族、餘子、公行。皆官名。趙盾請以括為公族,括,趙盾異母弟,趙姬之中子屏季也。曰:「君姬氏之愛子也,趙姬,文公女、成公姊也。微君姬氏,則臣狄人也。」公許之。盾,狄外孫也,姬氏逆之以為適,事見僖二十四年冬,趙盾為旄車之族,旄車,公行之官。盾本卿適,其子當為公族,辟屏季故,更掌旄車。使屏季以其故族為公族大夫。盾以其故官屬與屏季,使為衰之適。


冬十月乙亥,天王崩。無傳。


宣三年 前六〇六

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傷,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牛不稱牲,未卜日。猶三望。

三年春,不郊而望,皆非禮也。言牛雖傷死,當更改卜,取其吉者,郊不可廢也。前年冬天王崩,未葬而郊者,不以王事廢天事,禮記曾子問「天子崩未殯,五祀不行,既殯而祭,自啟至于反哭,五祀之祭不行,已葬而祭」。望,郊之屬也,不郊,亦無望可也。已有例在僖三十一年,復發傳者,嫌牛死與卜不從異。


葬匡王。無傳。四月而葬,速。


晉侯伐鄭,及郔,鄭及晉平,士會入盟。郔,鄭地。為夏楚侵鄭傳。

楚子伐陸渾之戎。

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於雒,觀兵于周疆,雒水出上雒冢領山,至河南鞏縣入河。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王孫滿,周大夫。楚子問鼎之大小輕重焉,示欲偪周取天下。對曰:「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禹之世。遠方圖物,圖畫山川奇異之物而獻之。貢金九牧,使九州之牧貢金。鑄鼎象物,象所圖物,著之於鼎。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姦,圖鬼神百物之形,使民逆備之。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若,順也。螭魅罔兩,螭,山神,獸形。魅,怪物。罔兩,水神。莫能逢之,逢,遇也。用能協于上下,以承天休,民無災害,則上下和而受天祐。桀有昏德,鼎遷于商,載祀六百,載、祀皆年。商紂暴虐,鼎遷于周,德之休明,雖小重也,不可遷。其姦回昏亂,雖大輕也,言可移。天祚明德,有所厎止,厎,致也。成王定鼎于郟鄏,郟鄏,今河南也,河南縣西有郟鄏陌,武王遷之,成王定之。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雖衰,天命未改,鼎之輕重,未可問也。」

夏,楚人侵鄭。

夏,楚人侵鄭,鄭即晉故也。


秋,赤狄侵齊。無傳。


宋師圍曹。

宋文公即位三年,殺母弟須及昭公子,武氏之謀也,武氏謀奉弟須及昭公子以作亂,事在文十八年使戴桓之族攻武氏於司馬子伯之館,盡逐武穆之族,武穆之族以曹師伐宋。秋,宋師圍曹,報武氏之亂也。


冬十月丙戌,鄭伯蘭卒。再與文同盟。

冬,鄭穆公卒。初,鄭文公有賤妾曰燕姞,姞,南燕姓。夢天使與己蘭,蘭,香草。曰:「余為伯鯈,余而祖也,伯鯈,南燕祖。以是為而子,以蘭為女子名。以蘭有國香,人服媚之如是。」媚,愛也。欲令人愛之如蘭。既而文公見之,與之蘭而御之,辭曰:「妾不才,幸而有子,將不信,敢徵蘭乎?」懼將不見信,故欲計所賜蘭為懷子月數。公曰:「諾。」生穆公,名之曰蘭。文公報鄭子之妃,曰陳媯,鄭子,文公叔父子儀也。漢律,淫季父之妻曰報。生子華、子臧,子臧得罪而出,出奔宋。誘子華而殺之南里,僖十六年。南里,鄭地。使盜殺子臧於陳宋之間。僖二十四年又娶于江,生公子士,朝于楚,楚人酖之,及葉而死。葉,楚地,今南陽葉縣。又娶于蘇,生子瑕、子俞彌,俞彌早卒,洩駕惡瑕,文公亦惡之,故不立也。洩駕,鄭大夫。公逐羣公子,公子蘭奔晉,從晉文公伐鄭。僖三十年石癸曰:「吾聞姬姞耦,其子孫必蕃,姞姓宜為姬配耦。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姞姓之女為后稷妃,周是以興,故曰吉人。今公子蘭,姞甥也,天或啟之,必將為君,其後必蕃,先納之,可以亢寵。」亢,極也。與孔將鉏、侯宣多納之,盟于大宮而立之,大宮,鄭祖廟。以與晉平。穆公有疾,曰:「蘭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刈蘭而卒。傳言穆氏所以大興於鄭,天所啟也。

葬鄭穆公。無傳。


宣四年 前六〇五

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齊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莒、郯二國相怨,故公與齊侯共平之。向,莒邑,東海承縣東南有向城,遠,疑也。

四年春,公及齊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非禮也。平國以禮,不以亂,伐而不治,亂也,責公不先以禮治之而用伐。以亂平亂,何治之有?無治,何以行禮?


秦伯稻卒。無傳。未同盟。


夏六月乙酉,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傳例曰「稱臣,臣之罪也」。子公實弒而書子家,罪其權不足也。

楚人獻黿於鄭靈公,穆公大子夷也。公子宋與子家將見,宋,子公也。子家,歸生。子公之食指動,第二指也。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嘗異味。」及入,宰夫將解黿,相視而笑,公問之,問所笑。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黿,召子公而弗與也,欲使指動無效。子公怒,染指於鼎,嘗之而出,公怒,欲殺子公。子公與子家謀先,先公為難。子家曰:「畜老猶憚殺之,六畜。而況君乎?」反譖子家,子家懼而從之。譖子家於公。夏,弒靈公,書曰「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權不足也。子家權不足以禦亂,懼譖而從弒君,故書以首惡。君子曰:「仁而不武,無能達也。」初稱畜老,仁也,不討子公,是不武也,故不能自通於仁道,而陷弒君之罪。凡弒君,稱君,君無道也,稱臣,臣之罪也。稱君,謂唯書君名而稱國以弒,言衆所共絕也。稱臣者,謂書弒者之名,以示來世,終為不義,改殺稱弒,辟其惡名,取有漸也。書弒之義,釋例論之備矣。

鄭人立子良,穆公庶子。辭曰:「以賢,則去疾不足,去疾,子良名。以順,則公子堅長。」乃立襄公。襄公,堅也。襄公將去穆氏,逐羣兄弟。而舍子良,以其讓己。子良不可,曰:「穆氏宜存,則固願也,若將亡之,則亦皆亡,去疾何為?」何為獨留。乃舍之,皆為大夫。


赤狄侵齊。無傳。


秋,公如齊。無傳。公至自齊。無傳。告于廟,例在桓二年


初,楚司馬子良生子越椒,子文曰:「必殺之!子文,子良之兄。是子也,熊虎之狀而豺狼之聲,弗殺,必滅若敖氏矣!諺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子良不可,子文以為大慼,及將死,聚其族曰:「椒也知政,乃速行矣,無及於難。」且泣曰:「鬼猶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餒而!」而,語助。言必餒。

及令尹子文卒,鬭般為令尹,般,子文之子子揚。子越為司馬,蒍賈為工正,譖子揚而殺之,子越為令尹,己為司馬,賈為椒譖子揚,而己得椒處。子越又惡之,惡賈。乃以若敖氏之族圄伯嬴於轑陽而殺之,圄,囚也。伯嬴,蒍賈也。轑陽,楚邑。遂處烝野,將攻王。王以三王之子為質焉,弗受,烝野,楚邑。三王,文、成、穆。師于漳澨。漳澨,漳水邊。秋七月戊戌,楚子與若敖氏戰于皐滸,皐滸,楚地。伯棼射王,汏輈,及鼓跗,著於丁寧,伯棼,越椒也。輈,車轅。汏,過也,箭過車轅上。丁寧,鉦也。又射,汏輈,以貫笠轂,兵車無蓋,尊者則邊人執笠,依轂而立,以禦寒暑,名曰笠轂。此言箭過車轅,及王之蓋。師懼,退,王使巡師曰:「吾先君文王克息,獲三矢焉,伯棼竊其二,盡於是矣!」鼓而進之,遂滅若敖氏。

初,若敖娶於鄖,鄖,國名。生鬭伯比,若敖卒,從其母畜於鄖,畜,養也。淫於鄖子之女,生子文焉,鄖夫人使弃諸夢中,夢,澤名,江夏安陸縣城東南有雲夢城。虎乳之,鄖子田,見之,懼而歸,夫人以告,告女私通所生。遂使收之。楚人謂乳穀,謂虎於菟,故命之曰鬭穀於菟,以其女妻伯比,伯比所淫者。實為令尹子文。鬭氏始自子文為令尹。其孫箴尹克黃,箴尹,官名。克黃,子揚之子。使於齊,還及宋,聞亂,其人曰:「不可以入矣。」箴尹曰:「弃君之命,獨誰受之?君,天也,天可逃乎?」遂歸復命而自拘於司敗。王思子文之治楚國也,曰:「子文無後,何以勸善?」使復其所,改命曰生。易其名也。


冬,楚子伐鄭。

冬,楚子伐鄭,鄭未服也。前年楚侵鄭,不獲成,故曰未服。


宣五年 前六〇四

五年春,公如齊。

五年春,公如齊,高固使齊侯止公,請叔姬焉。留公強成昏。

夏,公至自齊。

夏,公至自齊,書過也。公既見止,連昏於鄰國之臣,厭尊毀列,累其先君,而於廟行飲至之禮,故書以示過。

秋九月,齊高固來逆叔姬。高固,齊大夫。不書女歸,降於諸侯。

秋九月,齊高固來逆女,自為也,故書曰「逆叔姬」,卿自逆也。適諸侯稱女,適大夫稱字,所以別尊卑也,此春秋新例,故稱書曰而不言凡也。不於莊二十七年發例者,嫌見迫而成昏,因明之。


叔孫得臣卒。無傳。不書日,公不與小斂。


冬,齊高固及子叔姬來。叔姬寧,固反馬。

冬來,反馬也。禮,送女留其送馬,謙不敢自安,三月廟見,遣使反馬,高固遂與叔姬俱寧,故經傳具見以示譏。


楚人伐鄭。

楚子伐鄭,陳及楚平。晉荀林父救鄭、伐陳。為明年晉、衞侵陳傳。

宣六年 前六〇三

六年春,晉趙盾、衞孫免侵陳。

六年春,晉、衞侵陳,陳即楚故也。


夏四月。


夏,定王使子服求后于齊。子服,周大夫。


秋八月,螽。無傳。


秋,赤狄伐晉,圍懷,及邢丘。邢丘,今河內平皐縣。晉侯欲伐之,中行桓子曰:「使疾其民,驕則數戰,為民所疾。以盈其貫,將可殪也!殪,盡也。貫,猶習也。周書曰『殪戎殷』,周書,康誥也,義取周武王以兵伐殷,盡滅之。此類之謂也。」十五年晉滅狄傳。


冬十月。


冬,召桓公逆王后于齊。召桓公,王卿士。事不關魯,故不書。為成二年王甥舅張本。


楚人伐鄭,取成而還。九年十一年傳所稱厲之役蓋在此。

鄭公子曼滿與王子伯廖語,欲為卿,二子,鄭大夫。伯廖告人曰:「無德而貪,其在周易豐,離下震上,豐。之離,豐上六變而為純離也。周易論變,故雖不筮,必以變言其義。豐上六曰「豐其屋,蔀其家,闚其戶,閴其無人,三歲不覿,凶」,義取無德而大其屋,不過三歲必滅亡。弗過之矣。」不過三年。間一歲,鄭人殺之。


宣七年 前六〇二

七年春,衞侯使孫良夫來盟。

七年春,衞孫桓子來盟,始通,且謀會晉也。公即位,衞始脩好。


夏,公會齊侯伐萊。傳例曰「不與謀也」。萊國,今東萊黃縣。

夏,公會齊侯伐萊,不與謀也。凡師出,與謀曰及,不與謀曰會。與謀者,謂同志之國相與講議利害,計成而行之,故以相連及為文,若不獲已,應命而出,則以外合為文,皆據魯而言。師者,國之大事,存亡之所由,故詳其舉動,以例別之。

秋,公至自伐萊。無傳。


大旱。無傳。書旱而不書雩,雩無功,或不雩。


赤狄侵晉,取向陰之禾。此無秋字,蓋闕文。晉用桓子謀,故縱狄。


冬,公會晉侯、宋公、衞侯、鄭伯、曹伯于黑壤。

鄭及晉平,公子宋之謀也,故相鄭伯以會。冬,盟于黑壤,王叔桓公臨之,以謀不睦。王叔桓公,周卿士,銜天子之命以監臨諸侯,不同歃者,尊卑之別也。晉侯之立也,二年公不朝焉,又不使大夫聘,晉人止公于會,盟于黃父,公不與盟,以賂免,黃父,即黑壤。故黑壤之盟不書,諱之也。慢盟主以取執止之辱,故諱之。

宣八年 前六〇一

八年春,公至自會。無傳。義與五年書過同。


晉師、白狄伐秦。

八年春,白狄及晉平。夏,會晉伐秦。經在仲遂卒下,從赴。晉人獲秦諜,殺諸絳市,六日而蘇。蓋記異也。


夏六月,公子遂如齊,至黃乃復。無傳。蓋有疾而還,大夫受命而出,雖死,以尸將事,遂以疾還,非禮也。辛巳,有事于大廟,仲遂卒于垂。有事,祭也。仲遂卒與祭同日,略書有事,為繹張本。不言公子,因上行還,間無異事,省文從可知也。稱字,時君所嘉,無義例也。垂,齊地,非魯竟,故書地。壬午,猶繹,萬入,去籥。繹,又祭,陳昨日之禮,所以賓尸。萬,舞名。籥,管也。猶者,可止之辭。魯人知卿佐之喪不宜作樂,而不知廢繹,故內舞去籥,惡其聲聞。

有事于大廟,襄仲卒而繹,非禮也。


戊子,夫人嬴氏薨。無傳。宣公母也。


晉師、白狄伐秦。


楚人滅舒蓼。

楚為衆舒叛故,伐舒蓼,滅之。舒蓼,二國名。楚子疆之,正其界也。及滑汭,滑,水名。盟吳越而還。吳國,今吳郡。越國,今會稽山陰縣也。傳言楚彊,吳越服從。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無傳。月三十日食。


晉胥克有蠱疾,惑以喪志。郤缺為政。代趙盾。秋,廢胥克,使趙朔佐下軍。朔,盾之子,代胥克。為成十七年胥童怨郤氏張本。


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敬謚、嬴姓也。反哭成喪,故稱葬小君。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克,成也。

冬,葬敬嬴,旱,無麻,始用葛茀。記禮變之所由。茀所以引柩,殯則有之,以備火,葬則以下柩。雨不克葬,禮也。禮,卜葬先遠日,辟不懷也。懷,思也。


城平陽。今泰山有平陽縣。

城平陽,書時也。


楚師伐陳。

陳及晉平,楚師伐陳,取成而還。言晉楚爭強。


宣九年 前六〇〇

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齊。無傳。公至自齊。無傳。


夏,仲孫蔑如京師。

九年春,王使來徵聘。徵,召也,言周徵也。徵聘不書,徵加諷諭,不指斥。夏,孟獻子聘於周,王以為有禮,厚賄之。


齊侯伐萊。無傳。


秋,取根牟。根牟,東夷國也,今琅邪陽都縣東有牟鄉。

秋,取根牟,言易也。


八月,滕子卒。未同盟。

滕昭公卒。為宋圍滕傳。


九月,晉侯、宋公、衞侯、鄭伯、曹伯會于扈,晉荀林父帥師伐陳,辛酉,晉侯黑臀卒于扈。卒於竟外,故書地。四與文同盟。九月無辛酉,日誤。

會于扈,討不睦也。謀齊、陳。陳侯不會,前年與楚成故。晉荀林父以諸侯之師伐陳,不書諸侯師,林父帥之,無將帥。晉侯卒于扈,乃還。


冬十月癸酉,衞侯鄭卒。無傳。三與文同盟。


宋人圍滕。

冬,宋人圍滕,因其喪也。


陳殺其大夫洩冶。洩冶直諫於淫亂之朝以取死,故不為春秋所貴而書名。

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通於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戲于朝。二子,陳卿。夏姬,鄭穆公女、陳大夫御叔妻。衷,懷也。衵服,近身衣。洩冶諫曰:「公卿宣淫,民無效焉,宣,示也。且聞不令,君其納之。」納藏衵服。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請殺之,公弗禁,遂殺洩冶。孔子曰:「詩云『民之多辟,無自立辟』,其洩冶之謂乎?」辟,邪也。辟,法也。詩大雅,言邪辟之世,不可立法,國無道,危行言孫。


楚子伐鄭,晉郤缺帥師救鄭。

楚子為厲之役故伐鄭,六年楚伐鄭,取成於厲,既成,鄭伯逃歸,事見十一年晉郤缺救鄭,鄭伯敗楚師于柳棼。柳棼,鄭地。國人皆喜,唯子良憂曰:「是國之災也,吾死無日矣。」自是晉楚交兵伐鄭,十二年卒有楚子入鄭之禍。


陳殺其大夫洩冶。


宣十年 前五九九

十年春,公如齊。

十年春,公如齊。

公至自齊。無傳。齊人歸我濟西田。元年以賂齊也。不言來,公如齊,因受之。

齊侯以我服故,歸濟西之田。公比年朝齊故。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無傳。不書朔,官失之。


己巳,齊侯元卒。未同盟而赴以名。齊崔氏出奔衞。齊略見舉族出,因其告辭,以見無罪。

夏,齊惠公卒。崔杼有寵於惠公,高、國畏其偪也,高、國二家,齊正卿。公卒而逐之,奔衞,書曰崔氏,非其罪也,且告以族,不以名。典策之法,告者皆當書以名,今齊特以族告,夫子因而存之,以示無罪。又言且告以族不以名者,明春秋有因而用之,不皆改舊。凡諸侯之大夫違,違,奔放也。告於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上某,出者姓,下某,出者名。失守宗廟,敢告」,所有玉帛之使者則告,玉帛之使,謂聘。不然則否。恩好不接,故亦不告。

公如齊。

公如齊奔喪。公親奔喪,非禮也。公出朝會、奔喪、會葬皆書如,不言其事,史之常也。

五月,公至自齊。無傳。


癸巳,陳夏徵舒弒其君平國。徵舒,陳大夫也。靈公惡不加民,故稱臣以弒。

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飲酒於夏氏,公謂行父曰:「徵舒似女。」對曰:「亦似君。」徵舒病之,靈公即位,於今十五年,徵舒已為卿,年大,無嫌是公子,蓋以夏姬淫放故,謂其子多似,以為戲。公出,自其廏射而殺之,二子奔楚。


六月,宋師伐滕。

滕人恃晉而不事宋,六月,宋師伐滕。


公孫歸父如齊,葬齊惠公。無傳。歸父,襄仲之子。


晉人、宋人、衞人、曹人伐鄭。鄭及楚平故。

鄭及楚平,前年敗楚師,恐楚深怨,故與之平。諸侯之師伐鄭,取成而還。


秋,天王使王季子來聘。王季子者,公羊以為天王之母弟,然則字季子,天子大夫稱字。

秋,劉康公來報聘。報孟獻子之聘。即王季子也,其後食采於劉。


公孫歸父帥師伐邾,取繹。繹,邾邑,魯國鄒縣北有繹山。

師伐邾,取繹。為子家如齊傳。


大水。無傳。


季孫行父如齊。

季文子初聘于齊。齊侯初即位。

冬,公孫歸父如齊。

冬,子家如齊,伐邾故也。魯侵小,恐為齊所討,故往謝。

齊侯使國佐來聘。既葬成君,故稱君命使也。

國武子來報聘。報文子也。


饑。無傳。有水災,嘉穀不成。


楚子伐鄭。

楚子伐鄭,晉士會救鄭,逐楚師于潁北。潁水出河南陽城,至下蔡入淮。諸侯之師戍鄭。

鄭子家卒,鄭人討幽公之亂,斵子家之棺而逐其族,四年弒君故也。斵薄其棺,不使從卿禮。改葬幽公,謚之曰靈。

宣十一年 前五九八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十一年春,楚子伐鄭,及櫟,子良曰:「晉楚不務德而兵爭,與其來者可也!晉楚無信,我焉得有信?」乃從楚。

夏,楚子、陳侯、鄭伯盟于辰陵。楚復伐鄭,故受盟也。辰陵,陳地,潁川長平縣東南有辰亭。

夏,楚盟于辰陵,陳、鄭服也。傳言楚與晉狎主盟。

楚左尹子重侵宋,子重,公子嬰齊,莊王弟。王待諸郔。郔,楚地。

令尹蒍艾獵城沂,艾獵,孫叔敖也。沂,楚邑。使封人慮事,封人,其時主築城者。慮事,無慮計功。以授司徒,司徒掌役。量功命日,命作日數。分財用,財用,築作具。平板榦,榦,楨也。稱畚築,量輕重。畚,盛土器。程土物,為作程限。議遠邇,均勞逸。略基趾,趾,城足。略,行也。具餱糧,餱,乾食也。度有司,謀監正。事三旬而成,十日為旬。不愆于素。不過素所慮之期也。傳言叔敖之能使民。


公孫歸父會齊人伐莒。無傳。


秋,晉侯會狄于欑函。晉侯往會之,故以狄為會主。欑函,狄地。

晉郤成子求成于衆狄,衆狄疾赤狄之役,遂服于晉。赤狄潞氏最強,故服役衆狄。秋,會于欑函,衆狄服也。是行也,諸大夫欲召狄,郤成子曰:「吾聞之『非德莫如勤,非勤何以求人』,能勤有繼,其從之也,勤則功繼之。詩曰『文王既勤止』,詩頌,文王勤以創業。文王猶勤,況寡德乎?」


冬十月,楚人殺陳夏徵舒。不言楚子而稱人,討賊辭也。丁亥,楚子入陳,楚子先殺徵舒而欲縣陳,後得申叔時諫,乃復封陳,不有其地,故書入在殺徵舒之後。納公孫寧、儀行父于陳。二子,淫昏亂人也,君弒之後,能外託楚以求報君之讎,內結強援於國,故楚莊得平步而討陳,除弒君之賊,於時陳成公播蕩於晉,定亡君之嗣,靈公成喪,賊討國復,功足以補過,故君子善楚復之。

冬,楚子為陳夏氏亂故伐陳,十年夏徵舒弒君。謂「陳人無動,將討於少西氏」,少西,徵舒之祖、子夏之名。遂入陳,殺夏徵舒,轘諸栗門。轘,車裂也。栗門,陳城門。因縣陳。滅陳以為楚縣。陳侯在晉,靈公子、成公午。申叔時使於齊,反,復命而退,王使讓之曰:「夏徵舒為不道,弒其君,寡人以諸侯討而戮之,諸侯縣公皆慶寡人,楚縣大夫皆僭稱公。女獨不慶寡人,何故?」對曰:「猶可辭乎?」王曰:「可哉。」曰:「夏徵舒弒其君,其罪大矣,討而戮之,君之義也!抑人亦有言曰『牽牛以蹊人之田,抑,辭也。蹊,徑也。而奪之牛,牽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奪之牛,罰已重矣』,諸侯之從也,曰討有罪也,今縣陳,貪其富也,以討召諸侯而以貪歸之,無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聞也!反之可乎?」對曰:「可哉!吾儕小人所謂『取諸其懷而與之』也。」叔時謙言小人意淺,謂譬如取人物於其懷而還之,為愈於不還。乃復封陳,鄉取一人焉以歸,謂之夏州,州,鄉屬。示討夏氏所獲也。故書曰「楚子入陳,納公孫寧、儀行父于陳」,書有禮也。沒其縣陳本意,全以討亂存國為文,善其得禮。

宣十二年 前五九七

十有二年春,葬陳靈公。無傳。賊討國復,二十一月然後得葬。楚子圍鄭。前年盟辰陵而又儌事晉故。

厲之役,鄭伯逃歸,蓋在六年自是楚未得志焉,鄭既受盟于辰陵,又儌事于晉,為明年楚圍鄭傳。十年鄭及楚平,既無其事,辰陵盟後鄭儌事晉,又無端跡,傳皆特發以明經也。自厲之役,鄭南北兩屬,故未得志,九年楚子伐鄭,不以黑壤興伐,遠稱厲之役者,志恨在厲役,此皆傳上下相包通之義也。十二年春,楚子圍鄭,旬有七日,鄭人卜行成,不吉,卜臨于大宮,臨,哭也。大宮,鄭祖廟。且巷出車,吉,出車於巷,示將見遷,不得安居。國人大臨,守陴者皆哭。陴,城上俾倪。皆哭,所以告楚窮也。楚子退師,鄭人脩城,進復圍之,三月克之。哀其窮哭,故為退師,而猶不服,故復圍之九十日。入自皇門,至于逵路,塗方九軌曰逵。鄭伯肉袒牽羊以逆,肉袒牽羊,示服為臣僕。曰:「孤不天,不為天所祐。不能事君,使君懷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唯命是聽!其俘諸江南以實海濱,亦唯命,其翦以賜諸侯使臣妾之,亦唯命!翦,削也。若惠顧前好,楚鄭世有盟誓之好。儌福於厲宣桓武,不泯其社稷,周厲王、宣王,鄭之所自出也。鄭桓公、武公,始封之賢君也。願楚要福于此四君,使社稷不滅。泯,猶滅也。使改事君,夷於九縣,楚滅九國以為縣,願得比之。君之惠也,孤之願也,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君實圖之。」左右曰:「不可許也,得國無赦。」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庸可幾乎?」退三十里而許之平。退一舍以禮鄭。潘尪入盟,子良出質。潘尪,楚大夫。子良,鄭伯弟。

夏六月乙卯,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于邲,晉師敗績。晉上軍成陳,故書戰。邲,鄭地。

夏六月,晉師救鄭,荀林父將中軍,代郤缺。先縠佐之,彘季,代林父。士會將上軍,河曲之役,郤缺將上軍,宣八年代趙盾為政,將中軍,士會代將上軍。郤克佐之,郤缺之子,代臾駢。趙朔將下軍,代欒盾。欒書佐之,欒盾之子,代趙朔。趙括、趙嬰齊為中軍大夫,括、嬰齊皆趙盾異母弟。鞏朔、韓穿為上軍大夫,荀首、趙同為下軍大夫,荀首,林父弟。趙同,趙嬰兄。韓厥為司馬。韓萬玄孫。及河,聞鄭既及楚平,桓子欲還,曰:「無及於鄭而勦民,焉用之?桓子,林父。勦,勞也。楚歸而動,不後。」動兵伐鄭。隨武子曰:「善!武子,士會。會聞用師觀釁而動,釁,罪也。德刑、政事、典禮不易,不可敵也,不為是征。言征伐為有罪,不為有禮。楚君討鄭,怒其貳而哀其卑,叛而伐之,服而舍之,德刑成矣!伐叛,刑也,柔服,德也,二者立矣!昔歲入陳,討徵舒。今茲入鄭,民不罷勞,君無怨讟,讟,謗也。政有經矣!經,常也。荊尸而舉,荊,楚也。尸,陳也。楚武王始更為此陳法,遂以為名。商農工賈不敗其業而卒乘輯睦,步曰卒,車曰乘。事不奸矣!奸,犯也。蒍敖為宰,擇楚國之令典,宰,令尹。蒍敖,孫叔敖。軍行,右轅、左追蓐,在車之右者挾轅為戰備,在左者追求草蓐為宿備。傳曰「令尹南轅」,又曰「改乘轅」,楚陳以轅為主。前茅慮無,慮無,如今軍行前有斥候蹋伏,皆持以絳及白為幡,見騎賊,舉絳幡,見步賊,舉白幡,備慮有無也。茅,明也,或曰時楚以茅為旌識。中權後勁,中軍制謀,後以精兵為殿。百官象物而動,軍政不戒而備,物,猶類也。戒,勑令。能用典矣!其君之舉也,內姓選於親,外姓選於舊,言親疏並用。舉不失德,賞不失勞,老有加惠,賜老則不計勞。旅有施舍,旅客來者,施之以惠,舍不勞役。君子小人,物有服章,尊卑別也。貴有常尊,賤有等威,威儀有等差。禮不逆矣!德立、刑行、政成、事時、典從、禮順,若之何敵之?見可而進,知難而退,軍之善政也,兼弱攻昧,武之善經也,昧,昏亂。經,法也。子姑整軍而經武乎?姑,且也。猶有弱而昧者,何必楚?仲虺有言曰『取亂侮亡』,兼弱也,仲虺,湯左相,薛之祖,奚仲之後。汋曰『於鑠王師,遵養時晦』,汋,詩頌篇名。鑠,美也。言美武王能遵天之道,須暗昧者惡積而後取之。耆昧也,耆,致也,致討於昧。武曰『無競惟烈』,武,詩頌篇名。烈,業也。言武王兼弱取昧,故成無疆之業。撫弱耆昧,以務烈所,可也。」言當務從武王之功業,撫而取之。彘子曰:「不可!彘子,先縠。晉所以霸,師武臣力也,今失諸侯,不可謂力,有敵而不從,不可謂武,由我失霸,不如死,且成師以出,聞敵彊而退,非夫也!非丈夫。命為軍帥而卒以非夫,唯羣子能,我弗為也。」以中軍佐濟。佐,彘子所帥也。濟,渡河。知莊子曰:「此師殆哉!莊子,荀首。周易有之,在師,坎下坤上,師。之臨,兌下坤上,臨。師初六變而之臨。曰『師出以律,否臧凶』,此師卦初六爻辭。律法、否不也。執事順成為臧,逆為否,今彘子逆命不順成,故應不臧之凶。衆散為弱,坎為衆,今變為兌,兌柔弱。川壅為澤,坎為川,今變為兌,兌為澤,是川見壅。有律以如己也,如,從也。法行則人從法,法敗則法從人,坎為法象,今為衆則散,為川則壅,是失法之用,從人之象。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竭,敗也。坎變為兌,是法敗。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水遇夭塞,不得整流,則竭涸也。不行之謂臨,水變為澤,乃成臨卦。澤,不行之物。有帥而不從,臨孰甚焉?此之謂矣!譬彘子之違命,亦不可行。果遇必敗,遇敵。彘子尸之,主此禍。雖免而歸,必有大咎。」為明年晉人殺先縠傳。韓獻子謂桓子,獻子,韓厥。曰:「彘子以偏師陷,子罪大矣!子為元帥,師不用命,誰之罪也?失屬亡師,為罪已重,不如進也!令鄭屬楚,故曰失屬。彘子以偏師陷,故曰亡師。事之不捷,惡有所分,捷,成也。與其專罪,六人同之,不猶愈乎?」三軍皆敗,則六卿同罪,不得獨責元帥。師遂濟。

楚子北師次於郔,郔,鄭北地。沈尹將中軍,沈,或作寢,寢,縣也,今汝陰固始縣。子重將左,子反將右,將飲馬於河而歸,子反,公子側。聞晉師既濟,王欲還,嬖人伍參欲戰。參,伍奢之祖父。令尹孫叔敖弗欲,曰:「昔歲入陳,今茲入鄭,不無事矣!戰而不捷,參之肉其足食乎?」參曰:「若事之捷,孫叔為無謀矣,不捷,參之肉將在晉軍,可得食乎?」令尹南轅反旆。迴車南鄉。旆,軍前大旗。伍參言於王曰:「晉之從政者新,未能行令,其佐先縠剛愎不仁,未肯用命,愎,很也。其三帥者專行不獲,欲專其所行而不得。聽而無上,衆誰適從?聽彘子、趙同、趙括,則為軍無上令,衆不知所從。此行也,晉師必敗!且君而逃臣,若社稷何?」王病之,告令尹改乘轅而北之,次于管以待之。

晉師在敖鄗之間,熒陽京縣東北有管城,敖鄗二山在熒陽縣西北。鄭皇戌使如晉師曰:「鄭之從楚,社稷之故也,未有貳心!楚師驟勝而驕,其師老矣,而不設備,子擊之,鄭師為承,承,繼也。楚師必敗。」彘子曰:「敗楚服鄭,於此在矣,必許之。」欒武子曰:武子,欒書。「楚自克庸以來,文十六年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討,治也。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于,曰也。在軍無日不討軍實而申儆之,軍實,軍器。于勝之不可保、紂之百克而卒無後,訓之以若敖、蚡冒篳路藍縷、以啟山林,若敖、蚡冒,皆楚之先君,篳路柴車、藍縷敝衣,言此二君勤儉以啟土。箴之曰『民生在勤,勤則不匱』,不可謂驕!箴,誡。先大夫子犯有言曰『師直為壯,曲為老』,我則不德而儌怨于楚,『我曲楚直,不可謂老』!不德,謂以力爭諸侯。儌,要也。其君之戎分為二廣,君之親兵。廣有一卒,卒偏之兩,十五乘為一廣。司馬法,百人為卒,二十五人為兩,車十五乘為大偏,今廣十五乘,亦用舊偏法,復以二十五人為承副。右廣初駕,數及日中,左則受之,以至于昏,內官序當其夜,內官,近官。序,次也。以待不虞,不可謂無備!子良,鄭之良也,師叔,楚之崇也,師叔,潘尪,為楚人所崇貴。師叔入盟,子良在楚,楚鄭親矣,來勸我戰,我克則來,不克遂往,以我卜也,鄭不可從。」趙括、趙同曰:「率師以來,唯敵是求,克敵得屬,又何俟?必從彘子。」得屬,服鄭。知季曰:「原、屏,咎之徒也。」知季,莊子也。原,趙同。屏,趙括。徒,黨也。趙莊子曰:「欒伯善哉!莊子,趙朔。欒伯,武子。實其言,必長晉國。」實,猶充也。言欒書之身行能充此言,則當執晉國之政也。

楚少宰如晉師,少宰,官名。曰:「寡君少遭閔凶,不能文,閔,憂也。聞二先君之出入此行也,二先君,楚成王、穆王。將鄭是訓定,豈敢求罪于晉?二三子無淹久。」淹,留也。隨季對曰:「昔平王命我先君文侯,曰『與鄭夾輔周室,毋廢王命』,今鄭不率,率,遵也。寡君使羣臣問諸鄭,豈敢辱候人?候人,謂伺候望敵者。敢拜君命之辱。」彘子以為諂,使趙括從而更之,曰:「行人失辭!言誤對。寡君使羣臣遷大國之迹於鄭,遷,徙也。曰『無辟敵』,羣臣無所逃命。」

楚子又使求成于晉,晉人許之,盟有日矣,有期日。楚許伯御樂伯,攝叔為右,以致晉師,單車挑戰,又示不欲崇和,以疑晉之羣帥。許伯曰:「吾聞致師者,御靡旌摩壘而還。」靡旌,驅疾也。摩,近也。樂伯曰:「吾聞致師者,左射以菆,左,車左也。菆,矢之善者。代御執轡,御下,兩馬掉鞅而還。」兩,飾也。掉,正也。示間暇。攝叔曰:「吾聞致師者,右入壘折馘,折馘,斷耳。執俘而還。」皆行其所聞而復。晉人逐之,左右角之,張兩角,從旁夾攻之。樂伯左射馬而右射人,角不能進,矢一而已,麋興於前,射麋麗龜,麗,著也。龜,背之隆高當心者。晉鮑癸當其後,使攝叔奉麋獻焉,曰:「以歲之非時,獻禽之未至,敢膳諸從者。」鮑癸止之曰:「其左善射,其右有辭,君子也。」既免。止,不復逐。

晉魏錡求公族未得,錡,魏犫子,欲為公族大夫。而怒,欲敗晉師,請致師,弗許,請使,許之,遂往,請戰而還,楚潘黨逐之,及熒澤,見六麋,射一麋以顧獻,曰:「子有軍事,獸人無乃不給於鮮,敢獻於從者。」熒澤,在熒陽縣東。新殺為鮮。見六得一,言其不如楚。叔黨命去之。叔黨,潘黨,潘尪之子。趙旃求卿未得,旃,趙穿子。且怒於失楚之致師者,請挑戰,弗許,請召盟,許之,與魏錡皆命而往。

郤獻子曰:「二憾往矣,獻子,郤克。弗備必敗。」彘子曰:「鄭人勸戰,弗敢從也,楚人求成,弗能好也,師無成命,多備何為?」士季曰:「備之善!若二子怒楚,楚人乘我,喪師無日矣,乘,猶登也。不如備之!楚之無惡,除備而盟,何損於好?若以惡來,有備不敗!且雖諸侯相見,軍衞不徹,警也。」徹,去也。彘子不可。不肯設備。士季使鞏朔、韓穿帥七覆于敖前,帥,將也。覆,為伏兵七處。故上軍不敗。趙嬰齊使其徒先具舟于河,故敗而先濟。

潘黨既逐魏錡,言魏錡見逐而退。趙旃夜至於楚軍,二人雖俱受命,而行不相隨,趙旃在後至。席於軍門之外,使其徒入之。布席坐,示無所畏也。楚子為乘廣三十乘,分為左右,右廣雞鳴而駕,日中而說,說,舍也。左則受之,日入而說,許偃御右廣,養由基為右,彭名御左廣,屈蕩為右,楚王更迭載之,故各有御右。乙卯,王乘左廣以逐趙旃,趙旃弃車而走林,屈蕩搏之,得其甲裳。下曰裳。晉人懼二子之怒楚師也,使軘車逆之,軘車,兵車名。潘黨望其塵,使騁而告曰:「晉師至矣。」楚人亦懼王之入晉軍也,遂出陳。孫叔曰:「進之!寧我薄人,無人薄我,詩云『元戎十乘,以先啟行』,先人也,元戎,戎車在前也。詩小雅,言王者軍行,必有戎車十乘在前開道,先人為備。軍志曰『先人有奪人之心』,薄之也。」奪敵戰心。遂疾進師,車馳卒奔,乘晉軍,桓子不知所為,鼓於軍中曰:「先濟者有賞。」中軍、下軍爭舟,舟中之指可掬也,兩手曰掬。晉師右移,上軍未動。言餘軍皆移去,唯上軍在。經所以書戰,言猶有陳。工尹齊將右拒卒以逐下軍,工尹齊,楚大夫。右拒,陳名。楚子使唐狡與蔡鳩居告唐惠侯,二子,楚大夫。唐,屬楚之小國,義陽安昌縣東南有上唐鄉。曰:「不穀不德而貪,以遇大敵,不穀之罪也!然楚不克,君之羞也,敢藉君靈,以濟楚師。」藉,猶假借也。使潘黨率游闕四十乘,游車補闕者。從唐侯以為左拒,以從上軍。駒伯曰:「待諸乎?」駒伯,郤克,上軍佐也。隨季曰:「楚師方壯,若萃於我,吾師必盡,萃,集也。不如收而去之,分謗生民,不亦可乎?」同奔為分謗,不戰為生民。殿其卒而退,不敗。以其所將卒為軍後殿。

王見右廣,將從之乘,屈蕩戶之曰:「君以此始,亦必以終。」戶,止也。中易乘則恐軍人惑。自是楚之乘廣先左。以乘左得勝故。

晉人或以廣隊不能進,廣,兵車。楚人惎之脫扃,惎,教也。扃,車上兵蘭。少進,馬還,又惎之拔旆投衡,乃出,還,便旋不進。旆,大旗也。拔旆投衡上,使不帆風,差輕。顧曰:「吾不如大國之數奔也。」

趙旃以其良馬二濟其兄與叔父,以他馬反,遇敵不能去,弃車而走林,逢大夫與其二子乘,逢,氏。謂其二子無顧,不欲見趙旃。顧曰:「趙傁在後。」傁,老稱也。怒之,使下,指木曰:「尸女於是。」授趙旃綏以免。明日,以表尸之,表所指木,取其尸。皆重獲在木下。兄弟累尸而死。

楚熊負羈囚知罃,知莊子以其族反之,負羈,楚大夫。知罃,知莊子之子。族,家兵。反,還戰。廚武子御,武子,魏錡。下軍之士多從之,知莊子下軍大夫故。每射抽矢菆,納諸廚子之房,抽,擢也。菆,好箭。房,箭舍。廚子怒曰:「非子之求而蒲之愛,蒲,楊柳,可以為箭。董澤之蒲可勝既乎?」董澤,澤名,河東聞喜縣東北有董池陂。既,盡也。知季曰:「不以人子,吾子其可得乎?吾不可以苟射故也。」射連尹襄老,獲之,遂載其尸,射公子穀臣,囚之,以二者還。穀臣,楚王子。

及昏,楚師軍於邲,晉之餘師不能軍,不能成營屯。宵濟,亦終夜有聲。言其兵衆,將不能用。

丙辰,楚重至於邲,重,輜重也。遂次于衡雍。潘黨曰:「君盍築武軍,築軍營以章武功。而收晉尸,以為京觀?積尸,封土其上,謂之京觀。臣聞克敵必示子孫,以無忘武功。」楚子曰:「非爾所知也!夫文,止戈為武,文,字。武王克商,作頌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戢,藏也。櫜,韜也。詩美武王能誅滅暴亂而息兵。我求懿德,肆于時夏,允王保之』,肆,遂也。夏,大也。言武王既息兵,又能求美德,故遂大而信王保天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爾功』,武,頌篇名。耆,致也。言武王誅紂,致定其功。其三曰『鋪時繹思,我徂惟求定』,其三,三篇。鋪,布也。繹,陳也。時,是也。思,辭也。頌美武王能布政陳教,使天下歸往求安定。其六曰『綏萬邦,屢豐年』,其六,六篇。綏,安也。屢,數也。言武王既安天下,數致豐年。此三六之數與今詩頌篇次不同,蓋楚樂歌之次第。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衆、豐財者也,此武七德。故使子孫無忘其章,著之篇章,使子孫不忘。今我使二國暴骨,暴矣!觀兵以威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猶有晉在,焉得定功?所違民欲猶多,民何安焉?無德而強爭諸侯,何以和衆?利人之幾,幾,危也。而安人之亂,以為己榮,何以豐財?兵動則年荒。武有七德,我無一焉,何以示子孫?其為先君宮,告成事而已,祀先君,告戰勝。武非吾功也!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鯨鯢而封之,以為大戮,於是乎有京觀,以懲淫慝,鯨鯢,大魚名,以喻不義之人吞食小國。今罪無所,晉罪無所犯也。而民皆盡忠以死君命,又可以為京觀乎?」祀于河,作先君宮,告成事而還。傳言楚莊有禮,所以遂興。

是役也,鄭石制實入楚師,將以分鄭而立公子魚臣,辛未,鄭殺僕叔及子服。僕叔,魚臣也。子服,石制也。君子曰:「史佚所謂毋怙亂者,謂是類也,言恃人之亂以要利。詩曰『亂離瘼矣,爰其適歸』,詩小雅。離,憂也。瘼,病也。爰,於也。言禍亂憂病,於何所歸乎,歎之。歸於怙亂者也夫。」恃亂則禍歸之。

鄭伯、許男如楚。十四年晉伐鄭傳。

秋七月。

秋,晉師歸,桓子請死,晉侯欲許之,士貞子諫曰:「不可!貞子,士渥濁。城濮之役,晉師三日穀,僖二十八年文公猶有憂色,左右曰『有喜而憂,如有憂而喜乎』,言憂喜失時。公曰『得臣猶在,憂未歇也,歇,盡也。困獸猶鬭,況國相乎』,及楚殺子玉,子玉,得臣。公喜而後可知也,喜見於顏色。曰『莫余毒也已,是晉再克而楚再敗也』,楚是以再世不競,成王至穆王。今天或者大警晉也,警,戒也。而又殺林父以重楚勝,其無乃久不競乎?林父之事君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社稷之衞也,若之何殺之?夫其敗也,如日月之食焉,何損於明?」晉侯使復其位。言晉景所以不失霸。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滅蕭。蕭,宋附庸國。十二月無戊寅,戊寅十一月九日。

冬,楚子伐蕭,宋華椒以蔡人救蕭。蕭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王曰:「勿殺,吾退。」蕭人殺之,王怒,遂圍蕭,蕭潰。

申公巫臣曰:「師人多寒。」王巡三軍,拊而勉之,拊,撫慰勉之。三軍之士皆如挾纊。纊,緜也。言說以忘寒。遂傅於蕭。

還無社與司馬卯言,號申叔展,還無社,蕭大夫。司馬卯、申叔展,皆楚大夫也。無社素識叔展,故因卯呼之。叔展曰:「有麥麴乎?」曰:「無。」「有山鞠窮乎?」曰:「無。」麥麴、鞠窮,所以禦濕,欲使無社逃泥水中,無社不解,故曰無。軍中不敢正言,故謬語。「河魚腹疾奈何?」叔展言無禦濕藥,將病。曰:「目於眢井而拯之。」無社意解,欲入井,故使叔展視虛廢井而求拯己。出溺為拯。「若為茅絰,哭井則己。」叔展又教結茅以表井,須哭乃應,以為信。明日,蕭潰,申叔視其井,則茅絰存焉,號而出之。號,哭也。傳言蕭人無守心。


晉人、宋人、衞人、曹人同盟于清丘。晉衞背盟,故大夫稱人。宋華椒承羣偽之言,以誤其國,宋雖有守信之善,而椒猶不免譏。清丘,衞地,在今濮陽縣東南。

晉原縠、宋華椒、衞孔達、曹人同盟于清丘,原縠,先縠。曰:「恤病討貳。」於是卿不書,不實其言也。宋伐陳,衞救之,不討貳也。楚伐宋,晉不救,不恤病也。

宋師伐陳,衞人救陳。背清丘之盟。

宋為盟故伐陳,陳貳於楚故。衞人救之。孔達曰:「先君有約言焉,若大國討,我則死之。」衞成公與陳共公有舊好,故孔達欲背盟救陳而以死謝晉。為十四年衞殺孔達傳。


宣十三年 前五九六

十有三年春,齊師伐莒。

十三年春,齊師伐莒,莒恃晉而不事齊故也。


夏,楚子伐宋。

夏,楚子伐宋,以其救蕭也。救蕭在前年。君子曰:「清丘之盟,唯宋可以免焉。」宋討陳之貳,今宋見伐,晉衞不顧盟以恤宋,而經同貶宋大夫,傳嫌華椒之罪累及其國,故曰「唯宋可以免」。


秋,螽。無傳。為災故書。


秋,赤狄伐晉,及清,先縠召之也。邲戰不得志,故召狄欲為變。清,一名清原。

冬,晉殺其大夫先縠。書名,以罪討。

冬,晉人討邲之敗與清之師,歸罪於先縠而殺之,盡滅其族。君子曰:「惡之來也,己則取之,其先縠之謂乎?」盡滅其族,為誅已甚,故曰「惡之來也」。


宣十四年 前五九五

十有四年春,衞殺其大夫孔達。書名,背盟于大國,罪之。

清丘之盟,晉以衞之救陳也,討焉,尋清丘之盟以責衞。使人弗去,曰:「罪無所歸,將加而師。」孔達曰:「苟利社稷,請以我說!欲自殺以說晉。罪我之由,我則為政而亢,大國之討,將以誰任?亢,禦也,謂禦宋討陳也。我則死之。」為明年殺孔達傳。十四年春,孔達縊而死,衞人以說于晉而免。以殺告,故免于伐。遂告于諸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達,構我敝邑于大國,既伏其罪矣,敢告。」諸殺大夫亦皆告。衞人以為成勞,復室其子,以有平國之功,故以女妻之。使復其位。襲父祿位。


夏五月壬申,曹伯壽卒。無傳。文十四年盟新城。


晉侯伐鄭。

夏,晉侯伐鄭,為邲故也,晉敗於邲,鄭遂屬楚。告於諸侯,蒐焉而還。蒐,簡閱車馬。中行桓子之謀也,曰:「示之以整,使謀而來。」鄭人懼,使子張代子良于楚。十二年子良質於楚。子張,穆公孫。鄭伯如楚,謀晉故也。鄭以子良為有禮,故召之。有讓國之禮。


秋九月,楚子圍宋。

楚子使申舟聘于齊,曰「無假道于宋」,申舟,無畏。亦使公子馮聘于晉,不假道于鄭,申舟以孟諸之役惡宋,文十年楚子田孟諸,無畏抶宋公僕。曰:「鄭昭宋聾,昭,明也。聾,闇也。晉使不害,我則必死。」王曰:「殺女,我伐之。」見犀而行。犀,申舟子,以子託王,示必死。及宋,宋人止之,華元曰:「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以我比其邊鄙,是與亡國同。殺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殺之。楚子聞之,投袂而起,投,振也。袂,袖也。屨及於窒皇,窒皇,寢門闕。劒及於寢門之外,車及於蒲胥之市。秋九月,楚子圍宋。


葬曹文公。無傳。


冬,公孫歸父會齊侯于穀。

冬,公孫歸父會齊侯于穀,見晏桓子,與之言魯樂,桓子告高宣子,桓子,晏嬰父。宣子,高固。曰:「子家其亡乎?懷於魯矣!子家,歸父字。懷,思也。懷必貪,貪必謀人,謀人,人亦謀己,一國謀之,何以不亡?」十八年歸父奔齊傳。

宣十五年 前五九四

十有五年春,公孫歸父會楚子于宋。

孟獻子言於公曰:「臣聞小國之免於大國也,聘而獻物,物,玉帛皮幣也。於是有庭實旅百、主人亦設籩豆百品實於庭以答賓。朝而獻功,獻其治國若征伐之功於牧伯。於是有容貌、采章、嘉淑而有加貨,容貌,威儀容顏也。采章,車服文章也。嘉淑,令辭稱讚也。加貨,命宥幣帛也。言往共則來報亦備。謀其不免也,誅而薦賄,則無及也!薦,進也。見責而往,則不足解罪。今楚在宋,君其圖之!」公說。為明年歸父會楚子傳。十五年春,公孫歸父會楚子于宋。終前年傳。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平者,揔言二國和,故不書其人。

宋人使樂嬰齊告急于晉,晉侯欲救之,伯宗曰:「不可!伯宗,晉大夫。古人有言曰『雖鞭之長,不及馬腹』,言非所擊。天方授楚,未可與爭,雖晉之彊,能違天乎?諺曰『高下在心』,度時制宜。川澤納汙,受汙濁。山藪藏疾,山之有林藪,毒害者居之。瑾瑜匿瑕,匿,亦藏也。雖美玉之質,亦或居藏瑕穢。國君含垢,忍垢恥。天之道也,晉侯恥不救宋,故伯宗為說小惡不損大德之喻。君其待之!」待楚衰。乃止。

使解揚如宋,使無降楚,曰:「晉師悉起,將至矣。」鄭人囚而獻諸楚,楚子厚賂之,使反其言,反言晉不救。不許,三而許之,登諸樓車,使呼宋人而告之,樓車,車上望櫓。遂致其君命。楚子將殺之,使與之言曰:「爾既許不穀而反之,何故?非我無信,女則弃之,速即爾刑。」對曰:「臣聞之『君能制命為義,臣能承命為信,信載義而行之為利,謀不失利,以衞社稷,民之主也』,義無二信,欲為義者,不行兩信。信無二命,欲行信者,不受二命。君之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無霣,霣,廢隊也。又可賂乎?臣之許君,以成命也,成其君命。死而成命,臣之祿也!寡君有信臣,己不廢命。下臣獲考,考,成也。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歸。

夏五月,楚師將去宋,在宋積九月,不能服宋故。申犀稽首於王之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廢王命,王弃言焉。」王不能答。未服宋而去,故曰弃言。申叔時僕,僕,御也。曰:「築室反耕者,宋必聽命。」從之。築室於宋,分兵歸田,示無去志。王從其言。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登子反之牀,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兵法,因其鄉人而用之,必先知其守將、左右謁者、門者、舍人之姓名,因而利道之,華元蓋用此術,得以自通。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爨,炊也。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從也,寧以國斃,不從城下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聽』。」子反懼,與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華元為質,盟曰:「我無爾詐,爾無我虞。」楚不詐宋,宋不備楚。盟不書,不告。


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潞,赤狄之別種。氏,國,故稱氏。子,爵也。林父稱師,從告。

潞子嬰兒之夫人,晉景公之姊也,酆舒為政而殺之,又傷潞子之目,酆舒,潞相。晉侯將伐之,諸大夫皆曰:「不可!酆舒有三雋才,雋,絕異也。言有才藝勝人者三。不如待後之人。」伯宗曰:「必伐之!狄有五罪,雋才雖多,何補焉?不祀,一也,耆酒,二也,弃仲章而奪黎氏地,三也,仲章,潞賢人也。黎氏,黎侯國,上黨壺關縣有黎亭。虐我伯姬,四也,傷其君目,五也,怙其雋才而不以茂德,茲益罪也!後之人或者將敬奉德義,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審其政令。若之何待之?不討有罪,曰將待後,後有辭而討焉,毋乃不可乎?夫恃才與衆,亡之道也,商紂由之,故滅。由,用也。天反時為災,寒暑易節。地反物為妖,羣物失性。民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故文,反正為乏,文,字。盡在狄矣。」晉侯從之。六月癸卯,晉荀林父敗赤狄于曲梁,辛亥,滅潞。曲梁,今廣平曲梁縣也。書癸卯,從赴。酆舒奔衞,衞人歸諸晉,晉人殺之。


王札子殺召伯、毛伯。稱殺者名,兩下相殺之辭,兩下相殺,則殺者有罪。王札子,王子札也,蓋經文倒札字。

王孫蘇與召氏、毛氏爭政,三人皆王卿士。使王子捷殺召戴公及毛伯衞,王子捷,即王札子。卒立召襄。襄,召戴公之子。


秦人伐晉。無傳。

秋七月,秦桓公伐晉,次于輔氏。晉地。壬午,晉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略,取也。稷,晉地,河東聞喜縣西有稷山。壬午,七月二十九日。晉時新破狄,土地未安,權秦師之弱,故別遣魏顆距秦,而東行定狄地。立黎侯而還。狄奪其地,故晉復立之。及雒,魏顆敗秦師于輔氏,晉侯還及雒也。雒,晉地。獲杜回,秦之力人也。初,魏武子有嬖妾,無子,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武子,魏犫,顆之父。疾病,則曰「必以為殉」,及卒,顆嫁之,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也。」及輔氏之役,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亢,禦也。杜回躓而顛,故獲之。夜夢之曰:「余,而所嫁婦人之父也!而,女也。爾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報。」傳舉此以示教。

晉侯賞桓子狄臣千室,千家。亦賞士伯以瓜衍之縣,士伯,士貞子。曰:「吾獲狄土,子之功也!微子,吾喪伯氏矣。」伯,桓子字。邲之敗,晉侯將殺林父,士伯諫而止。羊舌職說是賞也,職,叔向父。曰:「周書所謂『庸庸祗祗』者,謂此物也夫!周書康誥。庸,用也。祗,敬也。物,事也。言文王能用可用、敬可敬。士伯庸中行伯,言中行伯可用。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謂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過也,故詩曰『陳錫載周』,能施也,錫,賜也。詩大雅,言文王布陳大利,以賜天下,故能載行周道,福流子孫。率是道也,其何不濟?」

晉侯使趙同獻狄俘于周,不敬,劉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劉康公,王季子也。原叔,趙同也。天奪之魄矣!」心之精爽,是謂魂魄。為成八年晉殺趙同傳。


王札子殺召伯、毛伯。


秋,螽。無傳。


仲孫蔑會齊高固于無婁。無傳。無婁,杞邑。


初稅畒。公田之法,十取其一,今又履其餘畒,復十收其一,故哀公曰「二,吾猶不足」。遂以為常,故曰初。

初稅畒,非禮也,穀出不過藉,周法,民耕百畒,公田十畒,借民力而治之,稅不過此。以豐財也。


冬,蝝生,螽子以冬生,遇寒而死,故不成螽。饑。風雨不和,五稼不豐。

冬,蝝生,饑,幸之也。蝝未為災而書之者,幸其冬生,不為物害,時歲雖饑,猶喜而書之。


宣十六年 前五九三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晉人滅赤狄甲氏及留吁。甲氏、留吁,赤狄別種。晉既滅潞氏,今又并盡其餘黨。士會稱人,從告。

十六年春,晉士會帥師滅赤狄甲氏及留吁、鐸辰。鐸辰不書,留吁之屬。三月,獻狄俘。獻于王也。晉侯請于王,戊申,以黻冕命士會將中軍,且為大傅。代林父將中軍,且加以大傅之官。黻冕,命卿之服。大傅,孤卿。於是晉國之盜逃奔于秦,羊舌職曰:「吾聞之『禹稱善人,稱,舉也。不善人遠』,此之謂也夫!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善人在上也!言善人居位,則無不戒懼。善人在上,則國無幸民,諺曰『民之多幸,國之不幸也』,是無善人之謂也。」


夏,成周宣榭火。傳例曰「人火之也」。成周,洛陽。宣榭,講武屋,別在洛陽者。爾雅曰「無室曰榭」,謂屋歇前。

夏,成周宣榭火,人火之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


秋,郯伯姬來歸。

秋,郯伯姬來歸,出也。


為毛、召之難故,王室復亂。毛、召難在前年。王孫蘇奔晉,晉人復之。毛、召之黨欲討蘇氏,故出奔。冬,晉侯使士會平王室,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禮,原襄公,周大夫。相,佐也。殽烝,烝,升也。升殽於俎。武子私問其故,享當體薦而殽烝,故怪問之。武,士會謚,季,其字。王聞之,召武子曰:「季氏!而弗聞乎?王享有體薦,享則半解其體而薦之,所以示共儉。宴有折俎,體解節折,升之於俎,物皆可食,所以示慈惠也。公當享,卿當宴,王室之禮也。」公謂諸侯。武子歸而講求典禮,以脩晉國之法。傳言典禮之廢久。


冬,大有年。無傳。


宣十七年 前五九二

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許男錫我卒。無傳。再與文同盟。


丁未,蔡侯申卒。無傳。未同盟而赴以名。丁未,二月四日。


十七年春,晉侯使郤克徵會于齊,徵,召也。欲為斷道會。齊頃公帷婦人,使觀之,郤子登,婦人笑於房,跛而登階,故笑之。獻子怒,出而誓曰:「所不此報,無能涉河。」不復渡河而東。獻子先歸,使欒京廬待命于齊,曰:「不得齊事,無復命矣。」欒京廬,郤克之介。使得齊之罪乃復命。郤子至,請伐齊,晉侯弗許,請以其私屬,又弗許。私屬,家衆也。為成二年戰于鞌傳。


夏,葬許昭公。無傳。


葬蔡文公。無傳。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無傳。不書朔,官失之。


己未,公會晉侯、衞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斷道。斷道,晉地。

齊侯使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會,晏弱,桓子。及斂盂,高固逃歸。聞郤克怒故。夏,會于斷道,討貳也,盟于卷楚。卷楚,即斷道。辭齊人,晉人執晏弱于野王,執蔡朝于原,執南郭偃于溫。執三子不書,非卿。野王縣,今屬河內。苗賁皇使見晏桓子,賁皇,楚鬭椒之子,楚滅鬭氏而奔晉,食邑于苗地。晏弱時在野王,故因使而見之。歸言於晉侯曰:「夫晏子何罪?昔者諸侯事吾先君,皆如不逮,言汲汲也。舉言羣臣不信,諸侯皆有貳志,舉,亦皆也。齊君恐不得禮,不見禮待。故不出而使四子來,左右或沮之,沮,止也。曰『君不出,必執吾使』,故高子及斂盂而逃,夫三子者曰『若絕君好,寧歸死焉』,為是犯難而來,吾若善逆彼,彼,齊三人。以懷來者,吾又執之,以信齊沮,吾不既過矣乎?過而不改,而又久之,以成其悔,何利之有焉?使反者得辭,反者,高固。謂得不當來之辭。而害來者,以懼諸侯,將焉用之?」晉人緩之,逸。緩,不拘執,使得逃去也。傳言晉不能脩禮,諸侯所以貳。

秋,公至自會。無傳。

秋八月,晉師還。范武子將老,老,致仕。初受隨,故曰隨武子,後更受范,復為范武子。召文子曰:「燮乎!吾聞之『喜怒以類者鮮,文子,士會之子,燮,其名。易者實多』,易,遷怒也。詩曰『君子如怒,亂庶遄沮,君子如祉,亂庶遄已』,詩小雅也。遄,速也。沮,止也。祉,福也。君子之喜怒,以已亂也,弗已者必益之,郤子其或者欲已亂於齊乎?不然,余懼其益之也,余將老,使郤子逞其志,庶有豸乎?豸,解也。欲使郤子從政,快志以止亂。爾從二三子唯敬。」二三子,晉諸大夫。乃請老。郤獻子為政。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傳例曰「公母弟」。

冬,公弟叔肸卒,公母弟也。凡大子之母弟,公在曰公子,不在曰弟,以兄為尊。凡稱弟,皆母弟也。此策書之通例也,庶弟不得稱公弟,而母弟或稱公子,若嘉好之事則仍舊史之文,唯相殺害然後據例以示義,所以篤親親之恩、崇友于之好,釋例論之備矣。


宣十八年 前五九一

十有八年春,晉侯、衞世子臧伐齊。

十八年春,晉侯、衞大子臧伐齊,至于陽穀,齊侯會晉侯,盟于繒,以公子彊為質于晉。晉師還,蔡朝、南郭偃逃歸。晉既與齊盟,守者解緩,故得逃。


公伐杞。無傳。


夏四月。


夏,公使如楚乞師,欲以伐齊。公不事齊,齊與晉盟,故懼而乞師于楚。不書,微者行。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傳例曰「自外曰戕」,邾大夫就鄫殺鄫子。

秋,邾人戕鄫子于鄫。凡自內虐其君曰弒,自外曰戕。弒、戕皆殺也,所以別內外之名,弒者積微而起,所以相測量,非一朝一夕之漸,戕者卒暴之名。


甲戌,楚子旅卒。未同盟而赴以名。吳楚之葬,僭而不典,故絕而不書,同之夷蠻,以懲求名之偽。

楚莊王卒,楚師不出,既而用晉師,成二年戰于鞌是。楚於是乎有蜀之役。成二年冬。蜀,魯地,泰山博縣西北有蜀亭。


公孫歸父如晉。

公孫歸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寵,歸父,襄仲子。欲去三桓,以張公室,時三桓強、公室弱,故欲去之,以張大公室。與公謀而聘于晉,欲以晉人去之。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寢。

冬,公薨。季文子言於朝曰:「使我殺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適,謂子惡,齊外甥,襄仲殺之而立宣公,南通於楚,既不能固,又不能堅事齊晉,故云失大援也。臧宣叔怒曰:「當其時不能治也,後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許請去之。」宣叔,文仲子、武仲父,許,其名也,時為司寇,主行刑。言子自以歸父害己,欲去者,許請為子去之。遂逐東門氏。襄仲居東門,故曰東門氏。

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大夫還不書,春秋之常也,今書歸父還奔,善其能以禮退。不書族者,非常所及,今特書,略之。笙,魯竟外,故不言出。

子家還及笙,子家,歸父。壇帷,復命於介,除地為壇而張帷。介,副也。將去,使介反命於君。既復命,袒括髮,以麻約髮。即位哭,三踊而出,依在國喪禮。設哭位,公薨故。遂奔齊,書曰「歸父還自晉」,善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