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处界品第十五


1

诸处有十二处,即眼处、色处、耳处、声处、鼻处、香处、舌处、味处、身处、触处、意处、法处。

2

释此十二处:

限量次第简详,并以所见而知于抉择。

3

以义,这里先以各别的说,见故为「眼」,即是它欣享及启示于色的意思。显示自己故为「色」,即是一个人的颜色变化而能显示他的心意的意思。闻故为「耳」。发音故为「声」,即发声的意思。嗅故为「鼻」。开显故为「香」,即开陈自己的事的意思。呼命故为「舌」。有情嗜爱故为「味」,即嗜尝于味的意思。是可厌的有漏法的来处故为「身」,来处即生起的地方。接触故为「触」。思考故为「意」。保持自己的特相故为「法」。

4

其次,普通的说,努力故、来的伸展故、长领导故,当知为。即于眼及色等的根门、所缘而心、心所法各各紧张、发奋、努力精进其自己的感受等的作用。此等十二处能伸展扩大彼等所来的心、心所法,所以说来的伸展故为处。直至那在无始轮回中所起的极长的轮回之苦未得停止,而此等十二处便起领导,所以说长领导故为处。是以说此等一切法因努力故、因来的伸展故、因长领导故为「处」。

5

还有以住处之义、以矿山之义、以会合处之义、以产地之义、以原因之义故为「处」。即如说世间是自在天处、梵苏天处等,故说以住处之义为处。如说金处、银处等,故说以矿山之义为处。如佛教中说:

悦意之处,诸鸟同栖。增支部

在这些地方,则以会合处为处。如说「南路是产牛之处」等,则以产地为处。如说「如有处,他必得证明的能力」增支部等,则以原因为处。

6

因为心、心所法住于眼等之中,依他们而存在之故,所以眼等是心、心所法的住处。因为心、心所法散布于眼等之中,以他们为依止及以他们为所缘之故,所以眼等是心、心所法的矿山。眼等是心、心所法的基地、认识之门、所缘及集合之处,所以是他们的会合处。因为心、心所法以眼等为依止、为所缘始能生起,所以是他们的产地。若无眼等,亦无心、心所法,所以眼等是他们的原因。

7

如是依住处之义、矿山之义、会合处之义、产地之义及原因之义等的理由,故说此等法为处。依照上述的意义,眼即是处,故名眼处 ⋯⋯ 乃至法即是处,故名法处。如是当先以义而知抉择。

8

以相,这里亦当以眼等的相而知抉择。他们的相与蕴的解释中所说的同样。

9

以限量,即是说以那样的数量。眼等亦即是法。那末,为什么不说眼等为法处,却说为十二处呢?因为依据确定六识身生起的门及所缘之故。即由于确定这六识身的门及所缘的差别故说为十二。

10

因为属于眼识路线所摄的识身只有眼处是他的生起之门,色处是他的所缘。其他诸识身和诸处也是同样。唯第六意识身只有称为有分意的意处的一分是他的生起之门,不共的法处是他的所缘。这是依据确定六识身的生起之门及所缘故说十二。如是当知以限量而抉择。

11

以次第,这里也适合应用于前面所说的生起次第。即于六内处中的眼处,因为以有见有对色为境之故,是明了的,所以最先说。其次,因为以无见有对色为境之故,所以说耳处等。或者由于见优胜、闻优胜、有许多利益之故,于内处中先说眼处及耳处,此后再说鼻等三处。意处以五种为活动的范围,故于最后说。其次,根据眼处等的活动范围,所以在内六处之间次第而说外六处的色处等。

12

亦因确定识的生起的原因,故说此等十二处的次第。即如世尊说:

诸比丘!以眼与色为缘生起眼识 ⋯⋯ 乃至以意与法为缘生起意识。相应部

如是当知这十二处的次第的抉择。

13

以简略与详细,先就简略说,意处及法处的一部分是属于名所摄,其他的诸处属于色所摄,所以十二处只是名与色而已。

14

其次,详细地说,先内六处中的眼处,依种类只是「净眼」,但依于缘、趣、部类及人的不同,则有无数的区别。耳处等四种也是同样。意处,同有善、不善、异熟、唯作识的不同,所以有八十九种或一百二十一种的区别。色、声、香、味处,因异分及缘等的不同,故有无数的区别。触处,依地界、火界、风界有三种区别,若依缘等的不同则有多数的区别。法处,依受、想、行蕴、细色、涅槃、自性及种种性不同,故有多数的区别。如是当以简略与详细而知抉择。

15

以所见,在这里,一切有为的处都应视为不来不去。因为他们在生起之前无所从来,在消灭之后亦无所去。诚然,它们在生起之前为不得自性,在消灭之后则完全破坏了自性,唯在前际与后际的中间,与缘结合而起作用,不能自在控制的,所以说应视为不来不去。同样的,应视为非努力亦非创作。因为眼与色等决不会这样思念「呀!好的,我们和合,令识生起」,它们亦不会努力从事以门、以基地、或以所缘令色生起,只是法性本然,眼与色等和合之时而眼识等生起,所以说应视有为处为非努力亦非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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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应视内六处如无人的乡村,因为没有常、净、乐、我的状态之故,应视外六处如抢劫村庄的强盗,因为它们有害于内六处之故。即所谓:

诸比丘!眼为可意及不可意的色所害。相应部

亦应视内六处如六种动物,视外六处如彼等的活动境界。如是应以所见而知抉择。

这是先为详论十二处。

17

其次,说界有十八,即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

18

释此十八界:

以义以相等以次第以限量以数以缘以所见而知于抉择。

19

此中,以义,即见故为眼,显示自己故为色,眼的识故为眼识。当以此等方法而知抉择眼等十八界的各别意义。

其次,普通说界的意义,令倾向故、负运故、配给故、因此令向故、此中保持故为

20

即譬如金银等的要素能生金银等,由于世间的诸界决定的原因,令向于种种的轮回之苦。负即运义,由有情负于界,如运夫的负重。此等只配给苦,不如人意之故。由于此等为因,而有情倾向于轮回之苦。保持即放置义,是说把苦保持于此等之中的意思。如是于眼等的一一法由生而令倾向及负运等的意义,故名为界。

21

又譬如诸外道所说的我,实在是毫无自性的,此等则不然。它们是保持自己的自性的,所以为界。譬如世间种种黄的雄黄及红的砒石等是岩石的成分而说为界,如是此等诸界亦如界,因为此等种种是智及可知的成分。譬如称为身体的复合体的成分中的脂肪质和血等,由于特相不同、互相各异而称为界,如是称为五蕴的身体的成分中的十八界亦称为界,因为此等眼等诸界的特相亦互相各异不同之故。

22

又界与「非命」是一同义语。即如世尊为了欲使断除命想的说法所示「比丘!此人是六界所成」中部等。所以依照上面所说的方法,眼即是界故为眼界 ⋯⋯ 乃至意识即是界故为意识界。如是当知先依此等的义而抉择。

23

以相等,这里当知以眼等的相等而抉择。他们的相等与蕴的解释中所说的一样。

24

以次第,这里亦如前面所说的生起次第等之中以说法的次第为适宜。那说法的次第是指确定因果的次序而说,即眼界与色界二种为因,而眼识界是果。余者亦然。

25

以限量,即以数量而说。在各种的经与论中,亦曾说到十八界以外的其他诸界,如:

光明界、净界、空无边处界、识无边处界、无所有处界、非想非非想处界、想受灭处界相应部

欲界恚界、害界、出离界、无恚界、无害界分别论

乐界、苦界、喜界、忧界、舍界、无明界分别论

精进界、勤界、勤勇界相应部

劣界、中界、胜界长部

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识界分别论

有为界、无为界中部

多界、种种界的世间中部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以一切界为限而只以此十八界为限呢?因为所存的一切界,从自性上说都可以含摄于此十八界之中的缘故。

26

即「光明界」只不过是色界。「净界」亦与色等有关。何以故?因为它只是一种净的相,即净相而为净界,那净相是不能离开色等而存在的。或者说,善异熟识的所缘的色等为净界,所以净界只是色等而已。在「空无边处界」等之中,那心法则摄意识界中,余者则摄于法界中。其次,「想受灭界」实无自性,只是二界的灭而已。

27

「欲界」只是法界。即所谓:

此中,欲界怎样?便是与欲有关的思择、寻求 ⋯⋯ 乃至邪思惟。分别论

或者十八界即欲界。所谓:

下自无间地狱起,上至他化自在天止,任何行动于此中及包摄于此中的蕴、界、处、色、受、想、行、识,是名为欲界。分别论

28

「出离界」亦只是法界。依据此说:

一切善法为出离界。分别论

所以即是意识界。「恚界、害界、无恚界、无害界、乐界、苦界、喜界、忧界、舍界、无明界、精进界、勤界、勤勇界」亦只是法界而已。

29

「劣界、中界、胜界」只是十八界而已。因为劣的眼等为劣界,中、胜的眼等为中界及胜界。总而言之,不善之法界及意识界为劣界,世间的善及无记的眼界等同为中界,出世间的法界及意识界为胜界。

30

「地界、火界、风界」只是触界而已。「水界和空界」只是法界。「识界」只是眼识等七识界的简略之说。

31

十七界及法界的一部分是「有为界」。「无为界」则只是法界的另一部分。「多界、种种界的世间」只是十八界的不同区分而已。如是存在的一切界,从自性上说,都得含摄于十八界之内,所以只说十八界。

32

也是为了欲除有人于有知识的自性的识中而起的命想,所以这样说。即因为有于知识的自性的识中而作命想的有情,世尊为了欲使他们断灭长时所怀的命想,指明有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界、意识界等多识的差别,并且它们是依止于眼及色等的缘而起作用,是无常的,所以佛说十八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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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因为是随顺其所教化的弟子的意乐,所以这样说。又这样不过于简略也不过于详细的说法,是随顺其所教化的有情的意,所以说明十八。

世尊以广略的法门而说法,他的正法之光照耀的时候,其所化有情心中的黑暗,便在刹那之间消灭了。

如是当知以限量而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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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先说眼界,据种类,依净眼只有一法数。耳、鼻、舌、身、色、声、香、味界亦同样,依净耳等亦只有一法数。其次,触界依地、火、风有三法数。眼识界依善与不善的异熟有二法数。如是耳、鼻、舌、身识界亦同。其次,意界依五门转向的善与不善的异熟及领受有三法数。法界依三无色蕴及十六细色并无为界有二十法数。意识界依其余的善、不善、无记的识有七十六法数。如是当知以数而抉择。

35

以缘,先说眼界,给与眼识界以不相应、前生、有、不离、依止、根缘的六缘为缘。色界给与眼识界以前生、有、不离、所缘缘的四缘为缘。如是耳界、声界等给与耳识界等为缘亦然。

36

其次,对于眼识等的五种,则五门转向的意界给与他们以无间、等无间、非有、离、亲依止的五缘为缘。而彼等前五识亦给与领受意界。同样的,领受意界给与推度意识界,推度意识界给与确定意识界,确定意识界给与速行意识界。而速行意识界再给与各各以后的速行意识界以彼等的五缘及数数修习缘的六缘为缘。这是在五门作用的方法。

37

次于意门,则有分意识界给与转向意识界,而转向意识界给与速行意识界以上面所说的五缘为缘。

38

其次,法界给与七识界以俱生、相互、依止、相应、有、不离等的多种缘为缘。而眼界等及一部分的法界则给与一部分的意识界以所缘缘等为缘。

39

对于眼识界等,不只是以眼界及色等为生起之缘,亦以光明等为缘,所以古师说:

以眼、色、光明、作意为缘生起眼识,以耳、声、空间、作意为缘生起耳识,以鼻、香、风、作意为缘生起鼻识,以舌、味、水、作意为缘生起舌识,以身、触、地、作意为缘生起身识,以有分意、法、作意为缘生起意识。

这里是略说。对于缘的详细分别,将在缘起的解释中更明白地说。如是当知以缘而抉择。

40

以所见,是说当以所见而知抉择之义。即一切的有为界,无论是前际、后际的都应视为无真实性,没有常、净、乐、我的特性,并且都是依于缘而相关的作用。

41

次就十八界各别而说,当视眼界如鼓面,色界如鼓槌,眼识界如鼓声。又眼界如镜,色界如面,眼识界如映于镜中的面相。或者眼界如甘蔗与胡麻,色界如榨机的轮轴,眼识界如甘蔗汁及麻油。或视为眼界如下面的木燧,色界如上面的木燧,眼识界如所起的火。对于耳界等亦应视为同样。

42

其次,意界从生起方面说,应视它是眼识界的先驱及随从者。在法界中的受蕴,当视如箭、如桩,其中的想蕴及行蕴则如受了与受的箭桩的苦痛。或者凡夫的想因由意欲而生苦痛之故如空拳,或因取于不如实之想故如森林之鹿,行蕴由它而投人于结生,故应视如投人于火坑的人,或因它而为生苦所随,故应视如为官吏所追的盗贼,或因为它是取来一切不利的蕴的相续之因,故应视如毒树的种子,色因为是种种的危险之相,故应视如刀轮。对于无为界,则应视为不死、寂静、安隐。何以故?因为是反对取来一切不利之故。

43

意识界于诸所缘不能确定,故应视如森林的猿猴,甚难调御,故如野马,它能落于任何所欲之境,故如投于空中的棍,因它穿了贪嗔等的种种烦恼之衣,故应视如盛装的舞女。

为诸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在论慧的修习中完成了第十五品,定名为处界的解释。